• 索引号: 38083615W/2021-00369
  • 发布机构: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经营违规行为自检自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经营违规行为自检自查的通知

  • 2021年08月16日
  • 来源: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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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

省委第八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指出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预售资金监管、无证销售、一房多卖、违规拆零销售等问题,为确实整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治理房地产领域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查处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房地产领域环境,确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请各房地产企业于8月20日前对下列几个方面进行自检自查,并将自检自查结果及整改结果于8月23日前反馈辖区主管部门。逾期未整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售款、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3、销售资金未能全额存入监管账户(包括引诱购房户将购房款存入非指定监管账户的)。

4、违规拆零销售,损害购房者利益。

市本级房管科联系电话:2191118

海开委法规科联系电话:3159905

经开区房产办联系电话:2318130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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