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51320N/2020-00094
  • 发布机构: 大理市上关镇人民政府

大理市上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关镇农村危旧房集中拆除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理市上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关镇农村危旧房集中拆除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年05月26日
  • 来源: 上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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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上关镇农村危旧房集中拆除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市上关镇人民政府

                           2020526

大理市上关镇农村危旧房集中拆除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据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理市农村危旧房集中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市农居发20203)文件精神及高质量脱贫农危改决战工作部署相关要求,结合上关镇农村危房及人居环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根据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方针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我镇存量的农村危旧房集中进行拆除、清理,全面实现我镇群众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人居环境整洁舒适的目标,确保我镇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关镇农村危旧房集中拆除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三、实施范围

(一)根据《大理市农村危旧房集中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三个必拆、一个保留”原则对农村危旧房进行拆除。“三个必拆”是指影响公共安全的危房、影响或破坏村庄环境的危房及残垣断壁必拆;“一个保留”是指通过相关部门认定,具有保留价值的危房可不进行拆除。

(二)危房集中拆除后,为确保农户合法权益及生产生活安全,根据农户实际结合现状地形,给予建设1.5米至2.0米高围墙。

(三)结合实际,对主线、支线道路两侧影响视廊风貌的墙体进行粉刷、刮白,对村集体空地进行绿化美化。

(四)对违规侵占村庄道路、沟道两侧的行为(包括: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畜禽粪污、生产生活垃圾、私搭乱建旱厕、临时搭建暂便房等)开展集中整治。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摸清底数,如实上报

各村委会将所辖区域按照“三个必拆、一个保留”的原则,通过现场分析研判,结合各村录入“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监管及考评平台”的户档情况,梳理各村危房情况,列出各村拟拆除危房名单,于2020527日前将拟拆除危房名单经村委会书记、主任签字盖章,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到镇规建中心。涉及到实施农村危房建新未拆旧的,一并列入此次拆除范围。根据云建村2018319号文件要求,对于已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农户,应及时开展危房拆除工作,在不违反“一户一宅”等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于具有保留价值及确实因生产生活需要调整为功能性用房的房屋,可通过村民会议或村组评议等方式妥善处理。同时摸清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的实施对象和内容。

(二)精准排查,宣传到位

各村委会、镇挂钩工作组负责针对上报拟拆除危旧房和闲置危房进行逐户排查走访,做好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确定有能力自建同时有建房意愿农户名单,上报规建中心。

(三)统筹推进,立即行动,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1、危旧房集中拆除整改工作

各村委会和包村工作组作为农村危旧房拆除的主体责任主体,对确定没有保留价值的“三个必拆”危房,立即开展拆除工作。拆除过程中,要建立危旧房拆除台账,要有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的图片、影视等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统一规范管理;要统筹好安全生产与综治维稳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展拆除工作。

2、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

各村以“三清洁”为载体,紧紧围绕有指定垃圾堆放设施、人畜分离、畜禽粪便无乱堆乱放、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入户无柴禾堆放、农户门前三包、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列入村规民约并上墙等事项为目标,开展村庄及农户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在拆除危房后针对区域环境进行彻底整治,清除所有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和占道摆放。结合实际,对主线、支线道路两侧影响视廊风貌的墙体结合实际粉刷、刮白,对村集体空地进行绿化美化。

3、突出重点打造典型

为突出重点打造典型,河尾局部区域、大营村委会旧河口自然村和大把关大松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其余各村由村委会及包村工作组统筹组织。

河尾村委会危房拆除、清理工作由姜建松主席牵头负责。

大营村委会旧河口自然村危房拆除、清理工作由冉景飞副镇长牵头负责。

大把关村委会大松坪自然村危房拆除、清理工作由镇纪委王飞燕书记牵头负责。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大理市上关镇农村危旧房集中拆除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原则上由大理市上关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补短板”排查整改项目的各村中标单位继续承接相应工程内容,由于大把关村地处山区,农户居住分散,脱贫攻坚任务繁重,为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原则上同意由村委会视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推荐增加施工单位分担提升改造内容。项目施工工期为30天,开工日期202061日,竣工日期2020630日。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据实签证,农村危旧房拆除单价按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理市农村危旧房集中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市农居发20203)执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相关工程单价按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整改指导意见的通知》(大市政办通20205号)执行。工程完工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优惠率按大理市上关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补短板”排查整改项目优惠率执行,优惠后的结算审计价作为最终合同价。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五、保障措施

(一)危房拆除后的改造建设由镇规委会统一审查把关,公示施工,严禁超标准建设,若发现违法违规的建设行为,严格按违章建筑进行处理。

(二)必须认真制定“一户一方案”的拆除、改造、建设制度。按照方案因户施策,精准实施。列入拆除、改造、建设对象的农户,要对原有卫生设施配建化粪池和水冲式卫生间,完善卫生设施功能,做到“雨污分流,四水全收”。

(三)镇规建中心、社会事务办、扶贫办、国土所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大危房拆除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技术服务,特别是对监理进行有效监管,落实全程监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确保施工质量。

(四)镇挂钩包村领导和驻村工作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危房拆除、改造、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作。

六、纪检监察

镇纪委对实施过程中不认真履职,推诿扯皮,拖、懒、散行为,实行责任倒查,跟踪问责,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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