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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大理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标准的公告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大理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标准的公告
- 2024年10月25日
- 来源: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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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大理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管理,规范运营机制,提高分配效率,经2024年10月12日大理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大理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由“大理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以上2975元以下”调整为“大理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以上3500元以下,房产、工商、车辆等其他标准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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