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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
《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
-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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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规划的批复》《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理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等十六个制度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洱海保护治理,推动洱海流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大理市拟征收下关镇等8个镇23个村民委员会91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24.9046公顷,作为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用地,现将大理市国土资源局拟定的《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示。
自方案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听证告知书》送达被征地村组,明确听证相关事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按照《听证告知书》相关要求提出听证申请。
我局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将《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示
附件: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大理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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