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环城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环城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大理市环城南路(南涧路)片区人居环境,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大理市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苗圃山片区、环城南路沿福星村片区纳入环城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改造计划,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一)苗圃山片区:东至福星村,西至大保高速路,南至福星村果园,北至南涧路,规划占地面积共292.66亩。(二)福星村环城南路片区:东南至大保高速路公路过境段,西至大理制药厂、大保高速路,北临南涧路,规划占地面积共299.87亩(详见征收范围图)。

二、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房屋内外装修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三、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市规划、住建、国土、城管、房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新建、改造、改变房屋用途、权属变更和抵押登记、工商登记、临时搭建、广告设置、房屋租赁等有关手续,暂停期一年。

四、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该片区征收范围内的单位、个人的房屋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入户调查登记由大理市环城南路综合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届时请各产权单位、个人(住宅产权人、私有商铺产权人)予以配合支持。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