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d52948900/2024-00043
  • 发布机构:

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附属设施工程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附属设施工程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 2024年02月21日
  • 来源: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概况

(一)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土地现状调查是土地资源调查中最为基础的工作,同时也是征收土地准备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为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本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二)主要任务与内容

结合勘测定界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作为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基础数据。

实地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须经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利人签字认可,如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修改。

(三)拟征收土地概况

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理市环洱海流域,分项工程建设地点涉及大理市环洱海周边的太和街道、大理镇、湾桥镇、银桥镇、喜洲镇、上关镇、双廊镇等1个街道6个镇24个村委会60个村民小组(4个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本项目建设工程包括生态监测管理站点工程、洱海科研试验地工程、生态监测廊道支线工程、生态节点工程、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及生态监测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共53个地块,总面积14.4142公顷,拟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违法用地,主要调查内容为地块现状调查,不涉及地上附着物、青苗及农村村民住宅。

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要求

(一)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

6.《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国土资源部第3号);

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10142007

8.《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

9.《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

(二)工作原则

1.统筹部署原则。由大理市人民政府全面统筹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

2.实事求是原则。土地现状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调查成果应真实反映土地现状,为政府决策和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用提供可靠的数据。

3.调查成果确认原则。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经拟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签字确认,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相关权益。

三、工作组织与管理

为确保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附属设施工程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保证质量完成,专门成立了土地现状调查小组,并设立不同工作小组。①组织协调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②外业调查组:负责本项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等信息调查;③内业资料整理组:负责对本项目外业调查数据的汇总和整理,根据实地调查,结合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及调查任务内容,共投入18人,组织协调组4人,外业调查组12人,内业资料整理组2人。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时间及成果

(一)现状调查时间。本项目用地现状调查时间202425日至202429日,由大理市人民政府组织大理市自然资源局、1个街道6个镇24个村委会60个村民小组(4个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相关利益人等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项目拟征收大理市集体土地14.4142公顷,地类:农用地14.3233公顷(耕地7.4865公顷、种植园用地0.1678公顷、林地5.2477公顷、草地0.7036公顷、湿地0.0361公顷、其他农用地0.6816公顷),建设用地0.0810公顷,未利用地0.0099公顷。具体权属分别为:

1.太和街道洱滨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小组2.4893公顷、第五村民小组2.9887公顷、第六村民小组0.8857公顷、第十村民小组0.1365公顷,大庄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0.0349公顷、第三村民小组0.0264公顷、第四村民小组0.0154公顷、第十村民小组0.0381公顷、第十二村民小组0.1190公顷。

2.大理镇下兑村民委员会第十村民小组0.0352公顷、第十一村民小组0.0730公顷,龙龛村民委员会村集体0.1376公顷、第九村民小组0.1646公顷、第十一村民小组0.3719公顷,才村村民委员会第十八村民小组0.9494公顷、第十九村民小组0.2467公顷、北才村民小组0.0036公顷,下鸡邑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0.0239公顷、第四村民小组0.0019公顷。

3.银桥镇马久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0.1961公顷,新邑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小组0.0420公顷。

4.湾桥镇石岭村民委员会第九村民小组0.3418公顷,向阳溪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小组0.0219公顷、第六村民小组0.0257公顷。

5.喜洲镇河矣江村民委员会第五村民小组0.0543公顷、第七村民小组0.0421公顷,金河村民委员会村集体0.0156公顷、第五村民小组0.0539公顷、第七村民小组0.0584公顷,沙村村民委员会第五村民小组0.0287公顷、第十一村民小组0.0755公顷、第十二村民小组0.8022公顷,永兴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0.0637公顷,仁里邑村民委员会第十一村民小组0.0833公顷,周城村民委员会村集体0.0369公顷、第四村民小组0.0198公顷、第十一村民小组0.0211公顷,桃源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0.0568公顷、第二村民小0.0520公顷。

6.上关镇东沙坪村民委员会大沟尾村民小组0.0257公顷,大排村民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0.1119公顷,河尾村民委员会杨家第二村民小组0.0406公顷、河尾第三村民小组0.0061公顷、杨家第四村民小组0.0136公顷,大营村民委员会旧河口第一村民小组0.0832公顷、白马登第一村民小组0.0085公顷,马厂村民委员会东湖第一村民小组0.0104公顷、东湖第二村民小组0.1180公顷、东湖第三村民小组0.0190公顷、东马第五村民小组0.2115公顷,海潮河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0.1581公顷。

7.双廊镇双廊村民委员会村集体0.0335公顷、第一村民小组0.1433公顷、第二村民小组0.1295公顷、第三村民小组0.1928公顷、第五村民小组0.3839公顷、第六村民小组0.5913公顷、第八村民小组0.1372公顷、第十村民小组0.1888公顷、第十二村民小组0.9737公顷。

调查地类和面积与勘测定界相一致。不涉及地上附着物、青苗及农村村民住宅。

(三)调查表

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附属设施工程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和权属汇总表(详见附件)。

(四)实地踏勘照片

经实地踏勘,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附属设施工程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现场照片如下:

现场调查照片一


现场调查照片二


现场调查照片三


现场调查照片四


现场调查照片五


现场调查照片六


(五)图件。本项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2018年国土调查变更数据、2019年三调数据与实际现状相结合方式开展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示意图详见附件。

(六)电子数据内容

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附属设施工程电子数据包括:矢量数据(拟征收土地范围)、文本数据、附件等。

附件:1.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和权属汇总表

2.拟征收土地现状示意图

附件1 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和权属汇总表

附件2拟征收土地现状示意图

大理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