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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 2023年09月06日
  • 来源: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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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26.2690公顷,共涉及1个镇1个街道4个村委会6个村民小组,具体为满江街道晋湖村委会汉邑村民小组,海东镇文笔村民委员会,名庄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小组,上和村民委员会、上和村民委员会第九村民小组、第十村民小组、第十一村民小组、第十二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大理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大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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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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