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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坪里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柿坪里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2023年09月18日
  • 来源: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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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大理市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项目拟征收大理市双廊镇、上关镇集体土地1.9923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园地1.5565公顷、林地0.4060公顷、草地0.02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2公顷,详见《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征地补偿安置费情况

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详见《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详见《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四、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涉及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五、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31018日—20231024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大理市双廊镇人民政府、上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七、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村民大会,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市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附件:1.《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听证申请书(样例)》

3.柿坪里光伏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样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杨徐蕊,08722127562

地       址:大理市海东行政中心主楼四楼市发改局

大理市人民政府

20239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附件2:听证申请书(样例)

附件3:无需听证回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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