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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 2023年02月28日
- 来源: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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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受大理市人民政府委托,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及意见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3年1月18日,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3年2月2日,根据听证报名情况,确定了听证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杨继昭);3名决策发言人(罗雯、赵菲菲、阳璟玥);2名听证监察人(奎毅、施字海);6名旁听人(李福鸿、杜文龙、谢红刚、张科、陈钰、张颖);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25名,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赵永刚)、市政协委员1名(熊树龙)、熟悉土地管理及规划的专家2名(段伟、李艳)、法律工作者1名(杨煜剑)、相关部门代表8名(刘艳梅、李志、苏剑、孙家荣、曹明、董超、杨德辉、林艳娟)、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代表12名(彭涛、杨嘉磊、张庆军、马赫、杨福锋、吴红艳、杜洁茹、李彦锋、杨金祥、李冀云、赵波、张华);指定了4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3年2月2日,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2月8日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大理市下关街道泰安南路环泰巷国土建设大楼二楼大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杨继昭主持,3名决策发言人和2名听证监察人均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25人,实到23人(2人请假)。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2.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听证文稿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情况;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根据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作答辩;
4.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并作最后陈述;
5.主持人作听证总结发言;
6.听证代表、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发言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在听证会上,23位听证代表对《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规划》全过程严谨,体现了现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编制要求,规划技术路线合理、理念先进、框架合理、内容丰富、图文清晰,建议尽快上报审批。同时,听证代表从不同的角度对《规划》的修改完善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归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共16条:
(一)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对接,完善项目库、校核图文内容
1.再次梳理充实重点项目库,并完善保障机制,确保重点项目在规划中得以落实。
2.与正在修订报批中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对接,衔接完善洱海保护相关内容。
3.与各部门专项规划内容对接,补充阐述内容,规范相应提法,加强专业性。
(二)统筹保护与开发,预留发展用地
4.加强《规划》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疏解农村建房需求。
5.对历史文化保护、矿产资源等空间用地管控要求进行细化。
(三)明确空间布局、土地用途及管控措施
6.细化对海东、海西的规划内容和管控措施。
7.明确用地分类至《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要求的二级地类。
8.加强对存量用地、留白用地的空间管控。
(四)细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及规模
9.落实大理洱海流域转型发展空间治理要求,合理安排产业和公共基础设施。
10.结合社区现有设施现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社区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
11.《规划》要考虑增加市级医疗资源,明确用地和规模。
(五)加强对上位规划的落实和对下位规划的传导,尽快完成规划上报审批
12.加强与省、州国土空间规划和指标体系的衔接,传导和落实上位规划的要求。
13.加强对原有详细规划的梳理,避免详细规划与《规划》冲突。
14.加强对电力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
15.加强对下位规划的传导,梳理专项规划清单,按清单名目指导编制专项规划。
16.按程序修改完善后,加快《规划》上报审批。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听证意见和建议做两种情况处理:
(一)对第1、2、3、9、12、13、14、15、16条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
一是加强《规划》与其他相关法规、规划和各部门重点项目的衔接,调整充实《规划》重点项目库,为下位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指引,并对《规划》图文再次进行认真校对。
二是《规划》以洱海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依据,积极稳妥腾退化解旧动能,破除无效供给,彻底摒弃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的老路,为新动能发展创造条件、留出空间,下决心先做“减法”,再做“加法”,把不适宜的发展产业向流域外转移,合理布局有机化、绿色化、高端化产业,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实现流域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是《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与州级规划上下联动,严格落实省、州级对大理市的管控目标和差异化引导等内容。
四是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大理市已启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梳理,针对原详细规划与目前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冲突、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等问题,开展原详细规划评估、论证、维护、修编。
五是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尽快按《规划》成果专家论证审查会及本次听证会意见修改完善,根据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进一步对标上位规划深化细化规划内容,完成完整成果内容,有序开展规划报批程序,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力争2023年3月,最迟6月前完成报批。
(二)对4、10、11条意见和建议部分采纳
一是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属于在村庄规划中进行细化的内容,将强化对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
二是按照《规划》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高标准高质量的打造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理念,在专项规划和片区详细规划中对公共服务体系的布局布点和规模予以明确。
(三)对5、6、7、8条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一是按照《云南省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划》报审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附表和说明书等一整套材料,成果内容和深度严格按照编制指南,已经包含历史文化空间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各类资源保护的相关内容,中心城区按照二级地类确定各类用地总量和结构,全域按照一级地类确定各类用地的规模和比例。
二是《规划》按照洱海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要求,进一步优化了环湖上下游、东西岸地区空间布局,已按照“北限南优、西控东育”的总体原则,推动国土空间、产业布局、人口规模和环境容量协调匹配,明确了空间规划分区和细化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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