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74688123P/2022-00118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就业局
大理市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服务指南
大理市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服务指南
- 2022年11月04日
- 来源: 大理市就业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文本】
一、政策依据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124号)。
二、补助对象及条件
1、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本次参保日期或本次参加工作时间为2022年内)的企业。
2、“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遺机构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协议。
3、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1户企业申报、享受1次扩岗补助机会,不能重复享受。
三、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四、经办流程
1、对系统初筛为大型企业的,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经办机构需通过“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或劳动合同核实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核实无误的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2、对系统初筛为中小微企业的,由企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附件1)和《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附件2)。经办机构需通过“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或劳动合同核实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核实无误的依申请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3、对未在下发的初筛数据中,但招用了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企业,由企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相关材料,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功能核实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核实无误的依申请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只能对实行劳务派遣的企业用工和自主用工进行申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申报时,须提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委托书》(附件3)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承诺书》(附件4)。
五、政策执行期限
1、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报的经办机构不再受理。
2、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并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联系方式
大理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电话:0872-2171077
办公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下段大理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一楼
大理市就业局
2022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