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74688123P/2022-00086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就业局
2022年大理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宣传及服务指南
2022年大理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宣传及服务指南
- 2022年06月10日
- 来源: 大理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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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1.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2022年批准缓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视同正常缴费状态)。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大理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裁员率=2021年度失业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㷂1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
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9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
(一)免申即享
对基础信息齐全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且符合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进行申领(即:免除申报确认程序,返还资金直接拨付)。
(二)特殊情况申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提交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只能申报与之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的企业(不含派遣在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交《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核定表》、派遣单位申报委托书、申报资金用于派遣单位承诺书。
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大理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咨询电话:0872-2171077
办公地址:大理市万花路下段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一楼
大理市就业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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