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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为老服务暖人心

遗嘱公证——为老服务暖人心

  • 2022年12月07日
  • 来源: 大理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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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为老服务暖人心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老年人名下的存款、房产等不断增多。老年人身后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成为很多家庭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为了安心养老,妥善处置老人去世后的财产问题,避免日后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纠纷,遗嘱公证被越来越多的老人所接受。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以下六种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和打印遗嘱而公证遗嘱出于公证公信力背书,比其他类型遗嘱更具规范性、可靠性,最有利于遗嘱人的意愿现实化,切实预防继承纠纷,依然是预处身后之事的最佳选择,受到老年人的普遍认可。20226月以来,三塔公证处累计办理了遗嘱公证29

申请人来三塔公证处申办遗嘱公证,承办公证人员首先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确保当事人思维正常、意识表达清晰、精神状况良好,符合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公证员随后会单独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充分了解其真实想法,并耐心告知其遗嘱公证的相关事宜。遗嘱公证全程由专人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存至档案室永久保存,使老能够合理、合法、有效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在立遗嘱人去世前,公证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遗嘱公证档案按照密卷管理保存,防止立遗嘱人隐私泄露。遗嘱公证既充分保障权益体现了遗嘱的严肃性有效预防家庭矛盾纠纷维系了亲情与温暖

遗嘱公证将目光聚焦老年群体,落实为老服务切实为老年人排忧解难。今后三塔公证处将继续推进遗嘱公证业务,围绕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公证需求,发扬为民服务的精神,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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