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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同步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大理市同步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2022年12月07日
- 来源: 大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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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起,大理市公安局同步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是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重点措施之一。为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云南省于2022年10月21日启动部分州(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2022年11月2日又启动省内户籍公民首次申领身份证“省内通办”试点,试点工作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欢迎。云南省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工作,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加方便了人民群众。
据大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民警介绍,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即可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后即可申请办理。而身份证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取证也很方便,既可以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也可以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到本人。
近年来,大理市公安局本着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时间最快捷、程序最简便、服务最贴心的原则推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地,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放管服”改革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着力提升公安机关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方便群众办事。在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安机关三十五项便民利民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和《大理州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新22条便民利民举措》的同时,出台新举措,于2017年5月推出《大理市公安局简化流程提升服务21条措施》,2020年4月又推行《大理市公安局19条便民利民惠民举措》。2021年10月22日成立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驻大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法律顾问办公室。2021年以来,大理市公安局又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涉及公安政务事项的户政、出入境、治安、禁毒、网安、交管等政务服务窗口等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服务。2022年,在6家民营企业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提供一站式服务,护航企业发展。本次大理市公安局同步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将进一步方便在大理市工作、生活的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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