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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关于2024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关于2024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 2024年12月03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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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
关于2024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2024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职责范围,强化组织保障。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认真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各行业领域负责的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丰富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省州生态环境系统等平台,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信息,确保各类公告、公示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到位。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和情监测处置相关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2024年1月至12月1日,共受理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94件,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处理信访320件,共下发《现场整改通知书》61份,对10起环境违法行为申请立案查处,罚款176.2万元。截至目前,未发生较大环境违法事件。全面启用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相关规定公开行政审批、财务等66条信息。
(三)严把信息核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发布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在信息的制作和发布上,按照信息发布的制度和程序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梳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形成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按照省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市场主体予以激励,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惩戒。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和监管途径等。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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