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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喜洲镇2024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大理市喜洲镇2024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 2024年12月05日
  • 来源: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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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洲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市政办发[2018]113号)文件执行,对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公开,现将2024年度喜洲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喜洲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以镇长为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组、农经组、规划组、项目发展组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成立以喜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工作平台的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负责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二、信息公开及管理机制

(一)对进入大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21天结束之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对在喜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由各村委会在公示栏对项目招标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结束之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二)在喜洲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置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交易规则及相关管理制度。评标专家使用、档案管理等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公共资源和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中心运行良好。

(三)项目招投标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大理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后向业主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或确定中标单位。主动将投标报名、资质审查、抽取评委、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等工作情况向镇纪委汇报,并将相关资料报送镇纪委备案。

(四)招标结束之后对招标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采购合同。

(五)按时限报送公共资源及农村产权交易数据、材料,报送的数据、材料真实、准确。全年无针对喜洲镇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服务的有效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喜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转变思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充分整合资源,高质量建好喜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促进喜洲镇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益。喜洲镇人民政府承担建设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科学编制方案,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对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纳入喜洲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保证喜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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