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04374/2024-00046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 2024年12月04日
  • 来源: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版)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市政办发〔2018〕1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现将我局2024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规范公开程序,不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对群众要求公开的、应当让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社会密切关注的、政府给予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能进行公开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提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吃透相关政策,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加强监督手段,提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严格信息公开审批,根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及业务相关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进一步明确审查的职责分工,杜绝出现用词用语不当、错别字等影响政府形象的情况发生。

按照《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共资源配置相关主体信用信息,由行业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公开。市发改局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州社会信用体系工作部署,做好各部门公共资源配置相关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依托省发改委搭建的覆盖省、州、县3级的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大理市分配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账号52个截止2024121日已归集可公开信用数据670万条可公开信用数据。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科室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够强,工作报送不及时。

公开针对性不够强。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缺乏针对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需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的还比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规范公开程序,形成公开制度机制。认真清理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完善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

提高公开的效率,做到及时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推动政府公开透明运行,促进各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思路,从公众需求出发,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多公开一些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内容,规范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