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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桥镇2024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银桥镇2024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 2024年06月07日
  • 来源: 银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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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桥镇2024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及《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市政办发[2018]113号)要求,为顺利完成州对市“2024年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考核要求,结合银桥镇实际情况,我镇开展了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设置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评标专家使用、档案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公共资源和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截至20246月5日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总数达5项,交易总金额为229.60万元(其中工程交易项目5项,交易总金额229.60万元,节约资金6.19万元;无政府采购项目);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总数达13项,交易总金额为257.49万元,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良好。

二、开展工作情况

(一)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大理州农村产权交易目录》,提高思想认识,高标准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全面抓好公共资源交易,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二)坚持原则,着力抓好各项工作

我镇坚持原则,认真对待,不走过场,组织和督导全体人员对照有关文件,联系工作、思想实际,检查并纠正全体人员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查找在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及法治观念、廉政意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现行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上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明确整改方向,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及《大理州农村产权交易目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落实“应进必进”。一是坚持统一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要求必须落实统一采购预算资金;二是坚持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确定采购方式,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资格审查标准公开,合同条款公开,评标标准、方法公开,我镇政府采购活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采购程序规范,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完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根据行业规定,进一步明确交易范围、交易限额和组织方式,制定分类的交易规则、审批流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法治意识

(二)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不同的治理范围,区别情况进行深入地自查自纠。结合排查出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自查材料,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三)继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操作机构职能,避免“越位”和“缺位”;通过严格和强化职能和执行管理,确保照政策制度规定进行,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杜绝违法违规的事件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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