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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报告
大理市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报告
- 2025年03月04日
- 来源: 大理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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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报告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大理市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大理市辖区总面积1738.61平方公里。其中:
1.建设用地: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153.5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12.73平方公里(商服用地9.16平方公里,物流仓储用地3.06平方公里,工业用地8.29平方公里,采矿用地5.61平方公里,城镇住宅用地30.19平方公里,农村宅基地44.06平方公里,机关团体用地1.77平方公里,科教文卫用地6.41平方公里,公用设施用地1.69平方公里,公园与绿地2.49平方公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0.80平方公里。
2.耕地:全市耕地面积为178.14平方公里(国有6.95平方公里,集体所有171.19平方公里)。
3.森林:大理市森林总面积808.9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46.54%,其中,有林地面积704.91平方公里,占87.14%;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104平方公里,占12.86%。森林总面积808.92平方公里中,天然林面积444.17平方公里,占54.91%;占54.36%;人工林面积364.74平方公里,占45.09%。
4.湿地:大理市湿地总面积549.83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0.30%。其中:森林沼泽257.63公顷,沼泽草地138.31公顷,内陆滩涂6.54公顷,沼泽地147.35公顷。
5.矿产:大理市共设有探矿权2个和6个采矿权(矿权均设置在洱海流域外)。探矿权2个分别位于:凤仪镇1个、太邑乡1个,共登记矿区面积5.838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0.31%。按探矿种类分:铅矿1个,金矿1个;按勘查程度分:详查1个,勘探1个。采矿权6个分别位于:大理镇1个,凤仪镇2个,挖色镇2个,太邑乡1个,共登记矿区面积3.949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0.21%;按采矿种类分:贵金属矿产1个,非金属矿产5个(矿泉水1个、萤石矿1个,建筑用石料3个)。按开采规模分:大型1个,小型5个。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成效
(一)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5月28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云政复〔2024〕37号)。大理、太和、下关、满江、凤仪、海东等与大理市总规合编的大理市中心城区镇街道已经完成规划编制,并已经与总规同步获得省政府批复。依据大理市中心城区范围划定和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要求,《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共划定46个详细规划单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71个村规划成果报批,其中63个村规划成果数据库已完成省厅入库备案。剩余8个村中有5个村也已上报省厅,待省级审核通过后完成数据入库备案工作,其余3个村正在抓紧完善修改后逐级上报省级入库备案。
2.全面落实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情况。大理市2021—2022年耕地流出面积5929.59亩,合法流出2583.83亩,需整改面积3345.76亩。截至10月8日,整改完成3369.36亩,完成率100.71%。
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大理市正在实施3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分别为:为大理市喜洲镇上关村(提质改造)项目,大理州大理市上关镇大把关村独木桥等3个村小组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大理州大理市挖色镇高兴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目前,以上3个项目的施工已结束,正在加紧时间编制竣工资料准备报验。已安排作业单位加紧时间进行地类日常变更实地举证工作,争取本月内完成以上3个项目的外业举证。通过以上3个项目的实施,可以旱地改水田1200多亩,实现经济收入1亿多元。
2024年上半年,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附属设施工程落实耕地数量7.6242公顷、水田规模6.9354公顷、粮食产能101014.35公斤;柿坪里光伏项目落实耕地数量0.3799公顷、粮食产能2849.25公斤。
3.全面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县域高速“能通全通”工程“清零行动”涉及项目用地组卷报批进展及用地保障工作。大理市涉及3条高速公路,分别为新楚大高速公路、大漾云高速公路和大南高速公路,大南高速公路于2020年9月13日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大漾云高速公路于2021年8月31日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新楚大高速公路已完成组件上报并获自然资源部批复,等待省自然资源厅转发批复。二是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组卷报批进展及用地保障工作推进情况。大理市市本级涉及省级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共3个,均由业主委托第三方作业单位组件报批(含征地前期八项工作),我局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市段)用地拟报批面积0.1097公顷,位于海东镇、满江街道及凤仪镇。目前已完成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报告验收,正在编制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柿坪里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用地拟报批面积1.9923公顷,位于上关镇、双廊镇。目前已完成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报告验收、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及公告,已缴纳被地人员社会保障金;220kV麦地输变电工程项目。该项目用地拟报批面积2.0076公顷公顷,位于下关街道。已完成组件,并于9月27日上报省厅审查,今年月已完成土地供应工作。
(二)促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1.制定《2023-2025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及2023年度储备供应计划》,对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的供地方案进行拟定、召开土储委会进行集体会审,2023年已召开三次土储委会议,对5块土地进行了会审。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依规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大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拍挂信息。完成土地收储后,通过对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文件,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的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截至目前,有计划的把储备土地投入市场,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地,共出让土地95.27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2397.71万元。
2.全力推进存量土地消化。一是紧紧抓住省人民政府将大理大理市列为云南省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试点的机遇,继续组建有条件地块报批用地指标“增存挂钩”。二是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共19278亩(其中:市本级8384亩、经开区6100亩、海开委4794亩),通过全面排查收集整理2009年以来土地征收报批和供应地块矢量数据,准确掌握全市批而未供地块布局、面积和使用现状,进一步澄清批而未供地块工作底图。采取限期完善用地手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的方式,最大限度消化存量,全市批而未供处置1839亩。全市共有闲置土地5469.75亩(其中市本级1126.8亩、经开区961.5亩、海开委3381.45亩)。根据地块闲置原因,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分别对闲置土地业主进行约谈,按照以查促用、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限期开工、土地收回、延期开工等方式,全力推进处置;截至目前,全市已处置闲置土地554亩。
(三)全面推动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
一是完成2017-2020年大理市海流域内46个关停矿山生态修复,预算总投资3.75亿元,植绿复绿5711亩,完成投资2.5亿元。二是完成洱海流域三个水泥厂的生态修复。大理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生态修复项目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验收,大理红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态修复项目于2021年10月28日通过验收,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态修复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通过验收。三是完成青藏高原东南缘11个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为继续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通过努力,共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1530万元,2021年12月底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目前进入养护阶段。四是完成大理市2021年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原涉及修复4个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2年6月开始实施文笔石场、大成石场、名庄鑫玉龙明源砂厂、芝华砖厂4个矿山,变更后增加下关街道吊草砖厂,修复面积约46.66公顷。截至2023年7月初5个矿山主体工程已完工,进入种植养护阶段。
(四)完善自然资源执法体系
1.完善巡查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乡镇、行政村为主的巡查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市、镇、村、组、农户五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动态巡查的地域范围、巡查要求、巡查责任,突出巡查重点,确保巡查质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察网络。
2.强化执法查处力度。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快速查处机制,有效打击违法占地行为,始终保持土地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对有重大违法案件的立案、审批、移送按法律法规程序办理,做到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法律、法规正确,做到无上诉案件。
3.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实行“乡镇初审、市级复核、乡镇审批”的农村个人建房联审联批制度,全面实行农村个人建房监管、巡查、验收分级负责,严格把关。加强队伍建设,落实违章建筑巡查机制,完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集体土地违法行为,对新增违章建筑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乡(镇)人民政府为执法主体,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性日益彰显,但较目前而言,涉及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与部门职能职责交叉,多个部门各自按职责进行具体管理,横向部门协调不够,资源共享共管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保护与利用矛盾依然突出。因洱海保护、海东全面停建等政策原因,导致全市存在大量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虽采取多种措施全力进行消化,但仍然无法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市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不符合规划不能及时落地,一些重点工程存在违法开工、违法用地、未批先用等问题依然存在,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用地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全市耕地保护任务艰巨,以“大棚房”、设施农用地为主的违法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以及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体系。按照省级要求,完成《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审批和数据入库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精神,加快大理市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逐步建立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村庄规划)、专项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2024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详细规划编制,实现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全覆盖。2024年底前全面启动开发边界内其他区域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认真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入库备案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和市级部门业务指导。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与各技术单位的对接和沟通,及时学习和掌握村庄规划数据库入库及质检相关细则和要求,抓紧数据入库和质检。对大理市城镇开发边界外71个行政村村庄规成果数据成果进行备案检查,并逐级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汇交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严格监督实施,为村集体建设项目和农村个人住房建设提供法定上位规划依据。认真督促各乡镇、街道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村民及回乡干部的参与积极性,做好规划监督实施。同时认真抓好经验总结、成果成效交流、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聚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攻坚计划,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切实抓好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历年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千方百计垦造耕地,确保完成三年垦造耕地任务。强化耕地保护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耕地保护良好氛围。
(四)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督促项目业主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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