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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30159号的答复(A)
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30159号的答复(A)
- 2024年07月03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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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庆宣、杨水香和谷继云委员:
感谢三位委员对我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委员们在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大理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所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提出的工作建议十分中肯,我局现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如下:
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做好农村宴席食品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单位始终站在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综合采取宣传引导、农村宴席备案、试点建设等各项工作措施,积极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大理市人民政府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为食安委办公室主任,市级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大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含农村宴席监管)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建立体系,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一专五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均明确了1名食品安全工作专干,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居)委会副主任担任食品安全信息员,由村民小组长担任食品安全宣传员,由村卫生室主任担任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员,聘请老年协会会长或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作为食品安全监督员。目前,全市共有乡镇、街道“一专五员”1129人,其中食品安全专干13人,食品安全协管员144人、信息员144人、宣传员583人、监督员245人。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五员”乡镇配备率达100%。
(三)规范备案,防范事故发生。我市将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市、乡镇、村(居)委会三级监管网络的作用,形成了宣传引导、申报登记、事前告知、签约承诺层层监督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市、乡镇、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推行城镇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实现辖区内居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率达到100%,备案指导率达到100%。按照“预防为主、典型引路、分类指导、逐步规范”的思路,不断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管,建立了农村宴席申报备案、安全责任承诺、现场督查指导、宴席厨师培训、事故报告处置等制度,积极防范农村自办宴席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2023年全市共申报备案4906起,就餐128.73万人次,对发现的240条安全隐患已进行责令整改,全年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2024年1至4月全市共申报备案2189起,就餐73.25万人次,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市食安办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宴席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把好食品从种植到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质量关,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宴席申报备案、安全责任承诺、现场督查指导、宴席厨师培训、事故报告处置等制度,积极防范农村宴席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实行联合督查制度,建立由市政府食安办牵头,市级各部门配合,新闻单位参与的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食品违法事件进行曝光,有力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五)完善各项制度。市食安办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宴席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的通知》、《大理市农村宴席管理办法》,对农村自办家宴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广泛向农民进行宣传。在实行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责任人员申报制度、责任人承诺制度、分类指导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街道、村(居)通过逐一核实,对农村宴席厨师登记造册,建立厨师档案,目前全市共有在册农村宴席厨师963名,每年通过统一组织或本人自行进行健康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六)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抓好对食品安全“一专五员”和流动厨师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一支素质、能力过硬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流动厨师队伍。2023年基层食品安全员、协管员食品安全培训共举办10期,培训360人次。农村厨师培训5期280人次。
(七)开展农村宴席规范化厨房建设试点工作。全市共有221个农村宴席场所,农村宴席规范化试点56个。在市辖区144个行政村选定1个场所作为农村宴席承办场所试点,达到每个行政村有一个规范化农村宴席承办场所的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理市食安办及相关单位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正如三位委员所说:烹调场所和就餐环境简陋、食品加工环节条件差、食品原料进货渠道混乱、健康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的问题依然突出,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大理市实际,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实抓好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市食安办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督促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农村宴席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发挥村级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的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宴席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民众食品安全意识。针对农村宴席卫生环境条件差、帮厨人员杂乱、原辅料进货查验把关不到位、健康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下步将强化食品安全尤其是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深入农村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的同时,在各村(居)农村宴席场所粘贴申报备案制度、食品安全责任承诺制度、督查指导制度、厨师培训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农村(社区)宴席食品安全须知等,不断提升民众食品安全意识,着力解决农村宴席健康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农村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自觉履行报备义务,要将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饮用白酒作为报备的内容和重点,同时对农村宴席按规模大小开展分类指导,原则上200人以下村级协管员(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200人以上所在乡镇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承办厨师及帮厨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建立农村宴席厨师档案。对原辅料采购方面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及时督促主办方采购时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可追溯,同时对肉类产品检验检疫、野生菌、草乌附子、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食品安全易发隐患进行及时提醒告知。督促承办厨师严格规范菜肴加工制作行为,确保烧熟煮透。
(四)完善举报制度、建立红黑名单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事件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乡镇、街道要建立乡村厨师“红黑”名单,对食品安全意识强、卫生习惯好、操作规范的厨师团队或乡村厨师列入红名单。对不按照要求承办农村宴席的厨师团队或乡村厨师,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并在电视台、政府宣传栏、政府网站等平台公示“红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厨师团队或厨师,一律不准承办农村宴席。同时,适时调整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在农村宴席聚餐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处理,妥善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身体健康。
非常感谢三位委员对我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这有利于我们工作的改进与提高,衷心希望三位委员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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