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04374/2024-00037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30179号的答复(A类)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30179号的答复(A类)

  • 2024年06月26日
  • 来源: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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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晓丽委员:

您在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撑和服务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大理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于2022年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相关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理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下设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财税金融贸易、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包容普惠创新5个专项组,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承办事项,形成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专项组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策研究,强化工作落实。对照省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安排,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中共大理市委办公室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理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细化明确各项具体指标,制定任务分解方案,确保责任层层压实。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在2023年州对大理市考评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全州第一。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受理,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进驻窗口,实行企业开办事项集中办公,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服务等环节实现“一网通办、一表填报、一窗领取”,实现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特事特办。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一窗受理”综合接件窗口共受理26363件,办结26363件,办结率100%。

(四)畅通投诉渠道,强化问题落实。针对不同领域,2023年各部门组织开展“百场座谈千家市场主体”活动56场次,主动了解企业诉求,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以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提振企业投资信心。依托营商环境前哨站点直面经营主体,深入了解经营主体诉求和期盼、解决企业堵点痛点问题,收集各企业主体反映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建议共23条,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核实企业反馈情况,深入研究、及时回应同时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及时处理营商环境投诉,2023年办结州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47件,办结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191件。

二、提案落实情况

您在提案中指出大理市招商引资未形成合力等2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以及5个方面的建议,大理市已认真受领、严格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建议落实。

(一)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自2023年以来,大理市将把招商引资与重点产业培育发展相结合,铆定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等产业招商方向,紧扣“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决策部署,紧盯行业领域龙头企业招大引强、精准招商,强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支持参与重大战略、支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强化融资支持、强化人才支持和用工保障、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等6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二)大理市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清理工作,及时推送6批135个案例,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持续清理和废除具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持续拓展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案例线索征集渠道,持续抓好市场准入壁垒破除,切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各项工作,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全流程管理服务办法(试行)》。按照“谁签约、谁负责”原则,依托云南省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及时梳理签约项目,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将签约信息移交给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落地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投产情况做好对接服务,全面提升签约项目的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认真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妥善处理清欠投诉工作,积极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按照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由州级主管(监管)部门制定本行业信用承诺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承诺使用范围、工作程序、承诺及应用等内容,统一在“信用中国(云南大理)”网站公示信用承诺书。

(四)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依托云南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按“五级十二同”标准,全面完善、发布大理市政务服务事项,形成统一线上统一办事指南,落实审批环节精简、事项精简、材料精减。设置“一窗受理”综合接件窗口,受理卫健、教体、财政、民宗等29个部门390项业务的接件、出件,根据授权办理部分即办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市1185项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网上可办比例达99.9%,全程网办率89.7%。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已上线运行,自系统试运行以来,大理市积极配合省州做好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平台推广和运用,不断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备案企业的服务工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公示的三批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中大理市共有26家企业入选。

(五)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树立善意对待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执政理念,尊重包括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各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和企业家的权益。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企业检查计划备案、审核、公示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严禁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和应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查处民事案件。落实“少捕慎捕”的刑事政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把民事纠纷刑事化”“搞选择性执法、偏向性司法”等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除适用省级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以及市环保局执行州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外,目前已有城管、洱管、文旅、消防救援4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指引。

下一步,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构建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企业满意的政策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亲”上加“清”的政商环境,切实优化提升大理市营商环境,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衷心感谢您对大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恳请您以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复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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