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94105000/2024-00015
  • 发布机构:

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30003号的答复(A)

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30003号的答复(A)

  • 2024年06月20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张金勇委员:

您在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大理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提到的餐饮外卖问题不同程度上客观存在,所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具有较强的工作指导性。针对您提到的问题及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餐饮服务模式业务得到快速增长,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给消费者用餐带来更多的选择和诸多便捷,同时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为了顺应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切实回应社会关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餐的食品安全,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市场准入

我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人和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及办理过程中,我局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对餐饮单位选址、后厨布局,设施设备、人员健康、制度管理等开展现场核查,督促经营者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防严管严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网络餐饮服务质量安全,今年4月至10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我局结合大理市实际,开展了食品安全“雷霆行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餐饮服务单位证照办理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未亮证亮照、许可证过期、一证多用、证照不一致、店铺地址与证照不一致等问题,对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重点进行规范,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我局对证照、环境卫生、食材加工、经营过程等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店,要求网络餐饮平台下线处理,并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截至目前,我局共对金星村、里后山村、西窑村、正阳时代广场等外卖集中的区域开展突击检查,共检查餐饮经营户266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责令21户经营主体停业整顿,立案查处5件,要求外卖平台对其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40户经营主体予以下架处理

(三)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局采取多种措施,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一是强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大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将证照及制度齐全、后厨卫生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等的餐饮单位列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将环境卫生较差、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等的列入黑榜,予以通报警告,并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切实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服务质量。二是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今年1月至4月,我局通过12315平台、“一机游”平台、信访、投诉举报信等共受理食品安全类投诉举报1100余件,我局对每一件投诉举报均认真核实处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您提出的开展对加强对外卖商家的监管力度、加大公共宣传力度、畅通投诉维权渠道等建议,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整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食品安全问题是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等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一是强化对平台的提醒告诫,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对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管理。二是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问题的集中治理,对在加工制作餐饮食品过程中,环境卫生脏乱差、未达到食品安全标准、未符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的开展重点整治,以强硬有力的工作举措,部门联动、媒体配合,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关停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达到震慑一片、净化一片、规范一片的目的,切实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我局将会继续结合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三月街民族节等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倡议书、宣传单、环保袋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加大对做好餐饮服务行业的“禁白”工作,不得使用不可降解的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等,推广使用可替代产品,年内基本实现环保替代产品在餐饮行业全面推广。

(三)强化网络第三方平台备案管理

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平台的管理,要求平台方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督促入驻商户亮证亮照,加强经营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核查;及时稳妥处置消费纠纷;制止餐饮浪费,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点餐;履行好社会责任,以密切协作配合、正面积极的宣传引导,严格审查管理的方式共同促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大理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下一步,我局将会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各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此复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