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10501/2023-00060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20189号的答复(A)

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20189号的答复(A)

  • 2023年09月27日
  • 来源: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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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玉峰委员:

您在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大理市城区停车场建设、停车位划设及规范停车收费的建议”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大大理市城区停车场建设、停车位划设及规范停车收费,一直是我局努力工作的目标,也是大理市停车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具体情况是:

一、规划编制及相关文件出台

(一)停车设施规划编制情况

1.规划编制先行。为切实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结合《关于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6年大理市规划局编制了《大理市静态交通规划(2016-2020)》、《大理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5)》。根据规划,大理市住建局于2016年3月编制《大理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包括“两区一委”,项目总计38个点(其中下关城区17个点,创新区3个点,度假区4个点,海开委14个点),9084泊位(其中下关城区3456泊位,创新区1000泊位,度假区2540泊位,海开委1998泊位),用地215069m2,总投资132289.05万元。建设内容包含停车库主体部分、给排水、电力、安防、交通组织、消防设施、充电设施和停电智能管理系统等。

2.合理设置静态交通资源。针对大理市交通吸引点和城市功能分布,编制科学的城市静态交通规划,按照静态交通“配建为主(80%—85%)、专业为辅(10%—15%)、路内补充(不超过5%)”的配置原则,通过对配建停车资源的摸底排查,掌握配建停车资源的分布及数量,在此基础上,在城市商业聚集区、学校、医院、客运站场等交通密集点选择合适地点配套建设专业公共停车设施(地面停车场或立体停车库),弥补配建停车资源的不足。强化“大理州城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的实施,对新建(改扩建)城镇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交通影响评价规范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确保配建规模不低于州、市相关规定的要求,达到停车资源有序增补的目的。同时,结合区域内静态交通需求,增补一部分路内占道停车泊位来缓解供需矛盾,实现科学调节城市停车设施布局,逐步完善大理市静态交通资源配给的目标。

3.现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精神,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9月12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发改联发〔2017〕10号)文件,明确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根据我市城市道路现状及交通流量,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划定及分类由交警确定,一类泊位指设置于交通主干道上且交通流量较大路段的临时停车泊位;二类泊位指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路段上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三类泊位指设置在学校周边路段的临时停车泊位,除高峰时段(上学、放学时段)外,其他时段禁止停车。收费标准按泊位类别分为三类:一类泊位为每半小时5元,二类泊位为每半小时2元,三类泊位为每次1元,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0:00,停车实行计时收费,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临时停放10分钟(含1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二)相关政策文件出台

1.2022年8月大理市委办下发《大理市停车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大理市停车场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内容、任务、措施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2022年9月由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大理市住建局、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三家联合出台并印发了《大理市地下车位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方案》。

3.2022年10月开始由我局牵头草拟制定了《大理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已经完成专家论证会及听证会程序,拟上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印发执行。

二、停车资源普查情况

2020年大理市组织开展了停车位泊车位普查。经过调查目前下关城区共有46184个停车泊位,其中:一是路内停车2941个车位;二是住宅小区38535个车位(私人车位29940个,公共车位8595个);三是政府机关约4708个车位(对内车位2916个、对外车位1792个)。下关主城区2486个停车泊位统一由云南同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均已办理备案手续,已取得收费许可,未存在擅自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收取费用情况,已具备接入智慧停车平台条件,现目前暂未接入。大理古城1处。目前大理市百车泊位数为9.16个,与百车泊位25个的国家标准差距大,静态交通停车设施供给严重不足。据统计,城区70个老旧小区中,规划住户27323户,累计有停车泊位9052个,停车泊位缺口多达1.1万个,加之对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停车资源规划、管理不到位,导致老旧小区周边道路遍布“流浪车”,违停行为屡禁不止。停车设施建设刻不容缓,下步结合旧改、棚改项目的实施,高标准配建停车位,由规划把关,在合适的地段,预留出相应的土地作为停车设施建设用地。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特别是商业中心,需在规划审批前要求开发商增加停车位比例。

三、加快以信息化和智能化为支持的智慧停车系统建设

通过建立全市停车信息大数据库,按照路内停车→专业停车场(库)→配建停车场的步骤,以道路停车为依托,逐步向单体的停车场(库)整合,最终形成全市静态交通信息网。打造智慧停车应用服务平台(APP)。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终端(个人用户)实现移动支付、微信支付、出行停车预测与推荐,车程的查找,车辆停车场的预订服务,车辆的安全锁定和解锁等方面的服务。对平台上进行服务链升级,将车险、洗车、维修、代驾等服务推送给车主用户端,也可以将部分行政信息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开,形成“政府—车主—商家”的互动。构建城市静态交通大数据的分析模块。深入对停车场泊位的应用,停车场泊位的周转情况,停车场泊位的控制分析,泊位停车的时长、停车资源的分布、各时段停车峰值等进行分析,为城市静态交通规划提供理论基础。相关部门按照适应管理需要、合理分工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希望通过对城市动静态交通需求的分析研究,制定科学的规划建设方案,出台相应的停车管理政策,完善各项停车管理措施,有效缓解和逐步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四、存在困难问题

停车场建设管理问题涉及面广,政策问题、体制问题、产权问题、技术问题、资金问题纠缠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很大。解决停车场问题应总体设计,对停车场政策、规划、建设、管理通盘考虑。

(一)停车场用地办理流程长手续繁琐。由于土地性质复杂、用地手续办理不同造成部分停车场手续不完整,导致未经审批设置停车场。

(二)停车收费标准不统一。由于收费标准不统一,导致部分车主认为停车费用高,不愿意缴费,造成车辆随意停放现象非常普遍。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结合城改、棚改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高标准配建停车位,由规划把关,在合适的地段,预留出相应的土地作为停车设施建设用地。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特别是商业中心,需在规划审批前要求开发商增加停车位比例。

(二)加大政府投资停车场的建设。根据《大理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5)》,市住建2023年将结合人民公园改造,同步实施地下停车场建设工作,项目占地约28亩。拟建设地下两层停车场,新增车位数为500个。地上部分恢复为公园,项目总投资约17000万元。充分利用区域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现已完成人民公园地下停车场的初步方案编制,正在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三)拟投入3000万元开展智慧化停车项目建设,通过智慧化建设,持续优化停车环境,实现快捷停车。

(四)通过整合公共停车资源,采取企业运营和管理的方式,做到我市公共停车向管理规范、供给充足、智能高效的转变提升,盘活公共停车资产,达到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五)结合我市交通状况,加强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规范道路停车收费行为,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开展专题调研,将对我市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进一步优化,使收费标准更加合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大理市城市停车管理规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十分感谢,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此项工作,为城市建设多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也热忱欢迎您到我局指导检查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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