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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10020057号的答复(B)

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10020057号的答复(B)

  • 2023年09月27日
  • 来源: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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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大理州委:

您在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大理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调查研究表明: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我国垃圾分类从2000年8个城市试点到2015年住建部等5部委确定了《第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46个重点城市),这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的开端。2020年,由住建部组织对46个重点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从8个方面做了全面调研,一是工作机制的建设情况,二是配套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情况,三是居民小区分类投放收集覆盖情况,四是分类运输体系建设情况,五是分类处理能力建设情况,六是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情况,七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标情况,八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况。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管理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垃圾分类推动发展不均衡、分类处理和资源化能力不足、可回收物的统计管理不规范、资金投入压力普遍较大、源头减量推动效果不明显等。

二、大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一)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开委为责任主体,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选择本市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推广。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方式,通过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基地,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施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二)实施范围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了稳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目标,首先启动《大理市智能生活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项目(一期)》,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9486.61万元,主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不包括医疗垃圾、涉外垃圾、电子垃圾、屠宰场及生化制品企业垃圾、危险性废弃物等特种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主要以大理市下关街道、太和街道城区及大理行政中心片区为实施范围,拟采用先期试点大理市下关街道、太和街道、大理行政中心片区主要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及试点小区,后期逐步推广至大理市全市建成区。

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公共绿地、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大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管理的智能化。不断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不断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期目标:全面启动大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大理市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个以上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垃圾分类收集率达4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以上;到2023年底,实现大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收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处置体系;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垃圾分类收集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以上。

(四)目前工作推进情况

1.《大理市智能生活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州发改委评审并得到批复(批复号:大发改资环〔2021〕449号)。

2.《大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通过市九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21年3月23日通过大理市人民政府文件(大市政规〔2021〕1号)印发实施。

3.《大理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结合《大理市智能生活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项目(一期)》推进情况,适时出台《大理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4.已完成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摸底排查和州人大、政协、市政府行政中心及城区毛纺厂小区、糕点厂宿舍、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试点示范区四分类收集设施安装,共投入智能分类收集容器17组、垃圾袋发放机1组、安装5个智能监管摄像头,正开展医院、学校及市区代表性小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建设,已印制宣传资料6500份、指导手册2000分,城区已投入240升分类垃圾桶6000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目前,大理市城区分类设施覆盖率达85%(四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77%。

5.全面取缔主次干道公共垃圾收集点。下关城区(太和街道、下关街道)主次干道公共垃圾收集点取缔搬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取缔33条路,102个垃圾收集点(垃圾房113座,垃圾箱体7只,垃圾桶点16个),共747只垃圾桶,新增布设401个小区垃圾收集点,设置1714只分类垃圾桶。

6.结合大理市城市品质提升、创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要求,在下关城区老旧小区已投放160组生活垃圾分类箱体,在下关、太和、满江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区域已更换1800只果屑箱。目前正在对企事业单位、小区、垃圾收集点位的垃圾收集箱更换为分类垃圾桶,目前已更换分类垃圾桶1200只。

7.2023年3月实施大理市城镇综合管护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估算总投资34668.76万元(第一部分工程费31905.3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3.89万元,预备费576.47万元),项目范围大理市中心城区全覆盖,包括下关城区、经济开发区、大理古城、大理镇、海东新城(建成区范围),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经营期限为16年。项目的实施将提升环卫作业水平、园林绿化养护和市政管养质量,提升城市精细化服务水平。

本项目主要内容一是运行管护内容:环境卫生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管理及其他环卫设施保洁等;园林绿化包括作业范围内所有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市政养护包括作业范围内所有市政道路、路灯照明设施管护,路面排水设施等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雨季防洪等。二是建设内容:包括投资、购置、更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垃圾收集容器、作业车辆、环卫基地。其中垃圾收集容器5104个,不含封闭式管理小区内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大中型作业车辆约394辆,洒水车、高空作业车、养护工程车、垃圾收运车可共享共用;环卫基地1座(工程规模:环卫基地停车位数量为186辆,其中大型环卫车56辆,中型环卫车60辆,小型环卫车60辆,小型私家车10辆;业务用房区建筑面积为3670.3m2;污水处理规模为100t/d;臭气处理规模为30000m3/h。),具备综合养护业务管理、智慧管理监管中心、作业车辆设备停放、新能源车辆充电、垃圾收集容器和车辆设备清洗、冲洗污水臭气处理等功能,建设内容包括基地内的业务用房、环卫停车楼、附属的污水和臭气处理环保设施以及红线内的绿化、道路地坪等工程内容。

三、存在困难

  (一)居民缺乏垃圾分类意识,特别是对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的概念模糊,居民垃圾分类缺乏源动力。

  (二)垃圾分类缺乏强制性约束,我国在垃圾分类工作的立法层面上既没约束机制,又没有鼓励机制,宣传手段不足以从根本上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三)垃圾处理的基础设备及资金投入匮乏。《大理市智能生活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项目(一期)》目前中央预算内节能减碳专项资金2000万已到位,剩余的6242.39万元属于地方配套资金,由于解决资金困难等原因,要实现真正的分类,要从分类投放设施安装、居民源头分类投放、专业分类车辆运输、分类处理及资源回收处置设施建设各环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金问题是垃圾分类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垃圾分类观念的推广。一是国家应加强垃圾分类强制性措施的制定,辅助相关的经济鼓励和制裁措施,引导公民自觉意识到垃圾分类工作对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二是结合大理市实际,印制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宣传资料,利用媒体、学校、社区等进行宣传,同时积极参考借鉴其他城市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尽快探索建立符合大理市当地实际、长期可持续的垃圾分类模式。

  (二)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起完整的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才可能持续,才会有生命力,加大投入包括政策引导、技术研究、运输体系的完善,更重要在资金上的投入,逐步建立起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垃圾分类处理硬件,从而建立起分类回收系统。

  (三)鼓励各类环境社会团体的参与。我国存在大量的社会环境团体,他们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并不亚于国家政策等相关机构,通过这些社会性团体的共同参与,促进国家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与法规,并广泛推广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此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也热忱欢迎您到我局指导检查工作。

此复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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