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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020220号的答复(A类)

市发改复字〔2023〕18号

  • 2023年09月27日
  • 来源: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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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委员

您在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清理“僵尸车”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范围内散落在各停车场、小区、农贸市场周边的“僵尸车”不在少数。长期无人看管的“僵尸车”不仅影响市容市貌,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大理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2105号)有关部署,严格按照省州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于2023413日制定印发了《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大理市公安局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大理市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改资环〔20231号),对废弃汽车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清理整治,并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部门分工

为全面统筹推进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大理市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局主要领导,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工信和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组织执法部门、街道、社区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排查。建立排查车辆信息台账清单,登记停放地点、车辆号牌、品牌类型、破损程度等信息,“一车一档”建立档案,及时掌握车辆处置情况。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密切联系、互补互促的原则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二、因地制宜,细化处置流程

(一)按废弃汽车停放地点确定处置部门

一是对建成区范围内道路范围外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废弃汽车,由城市管理部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二是对道路范围内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汽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百条等规定进行处置。三是对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内的废弃汽车,由停车主管部门、停车管理单位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

(二)按废弃汽车车辆状态确定处置方式

一是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由处置部门通知车辆所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车辆所有人明确放弃车辆、同意委托报废处置的,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置。对车辆所有人拒绝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进行处置。二是对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或者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置。三是对涉嫌盗抢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废弃汽车,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置。

(三)按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确定处置企业

2022年全省范围内实施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工作,截至20233月,大理市目前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有3家企业,分别是大理州物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大理凤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云南鸿盛达再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大理州物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大理凤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一直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两家企业已通过新一轮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工作,取得最新资质。云南鸿盛达再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为经开区引进的新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该公司是目前大理市内唯一一家开展电动汽车拆解业务并已购买相应拆解设备的企业。

三、狠抓落实、开展整治工作

根据《大理市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安排交警各辖区中队、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开展废弃汽车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加强废弃汽车治理政策宣传解读,普及废弃汽车危害知识,提升群众文明停车意识。公布处置电话号码,让群众知晓废弃汽车处理流程,引导废弃汽车所有人自行清理废弃汽车。二是重点针对大理市范围内机动车道(含路内停车泊位)、人行道、公共停车位、断头路、小区消防通道、小区角落、桥洞涵道匝道边等公共区域,对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停放车辆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对各区内违停车辆依法进行拖移约3400辆,对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停放的车辆电话通知车主自行处置16辆,依法拖移处置1辆。

四、细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在为期一年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中,大理市各责任部门将持续秉承“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理念,严格按照《大理市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僵尸车”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结束后,将把“僵尸车”治理纳入城市治理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对回收拆解企业用地、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地址等信息,引导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布局、提升服务质量并积极为群众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报废汽车回收服务。探索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群众主动报废汽车并交由正规渠道处置。加大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行为。

“僵尸车”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们将持续履职尽责,科学统筹规划,严格公正管理,全力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宜居城市。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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