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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10期)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10期)
- 2022年12月08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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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涉及我市5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理老祥云商贸有限公司凤仪店销售的黄姜(抽样单编号:NCP53290122050150)、菠菜(抽样单编号:NCP53290122050049)
大理老祥云商贸有限公司凤仪店销售的黄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店销售的菠菜,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老祥云商贸有限公司凤仪店共购进黄姜6公斤,货值23.76元,其中3公斤用于抽样检验,其余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黄姜属于新鲜食用农产品,且收到检验报告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该店购进菠菜3.1公斤,货值15.99元,其中3公斤用于抽样检验,0.1公斤损耗,未流向消费者。上述不合格信息已通报大理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种养殖环节追溯。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二、大理福满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荞糕(抽样单编号:DC22301240119)
大理福满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荞糕,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福满多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荞糕4公斤,已销售4公斤,无库存。由于荞糕属于即食食品,且收到检验报告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大理福满多商贸有限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组织员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的管理要求,每批次产品进货时索要和留存销售者相关信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三、大理州大多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抽样单编号:NCP53290122050085)
大理州大多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州大多汇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姜20公斤,货值183.6元,已销售19.86公斤,损耗0.14公斤,由于姜属于生鲜农产品,且收到检验报告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不合格信息已通报大理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种养殖环节追溯。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四、大理市佳欣糕点厂生产的麻仁月饼(抽样单编号:SC22301240009)
大理市佳欣糕点厂生产的麻仁月饼,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大理市佳欣糕点厂共生产该批次麻仁月饼50个(100g/个),抽检20个,剩余30个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已销毁。经排查,该批次麻仁月饼不合格原因为厂家生产过程控制不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其实施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大理市佳欣糕点厂整改措施:加强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原辅料购进、设备设施卫生、从业人员管理及生产加工过程等方面的管理。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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