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B0U719148/2024-00014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强制注销拖拉机牌证的公告

关于强制注销拖拉机牌证的公告

  • 2024年04月01日
  • 来源: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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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注销拖拉机牌证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21〕1号)和《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办〔2021〕9号)等文件:“停止变拖转移和抵押登记,严格执行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9年和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予以强制注销”的相关规定,大理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在册管理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清理,现将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内符合强制注销条件的30台变型拖拉机在大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强制注销。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拖拉机相关证件到大理市农机管理站核实并办理强制注销手续,公告强制注销后的变形拖拉机,不得上道路行驶、买卖交易、自行拆解,按照相关规定统一交由大理市辖区内具有旧机动车回收资质的机构依法拆卸解体。

特此公告

附件:大理市拖拉机公告注销信息表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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