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04374/2023-00122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情况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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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1日
- 来源: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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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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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大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在2022年度市级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目前检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市发展改革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按照20%的比例在2022年度市级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2022年大理市本级仅审查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次检查对象为大理市城镇综合管护提升项目。在完成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后,市发展改革局于10月26日到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核查资料的方式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监督检查结果
大理市城镇综合管护提升项目是在建项目,项目建设期限:2023-2025年,项目于2023年3月进场实施,已到位81辆新能源车,累计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占总投资20.19%。目前耗能主要为新能源车消耗的电力,项目业主单位通过优化垃圾点位清运路线、实行划片区路线区域负责制、完善用电台账清单等措施节约新能源车电力消耗,节能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问题。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过程中严格按《节能报告》选用节能型机电产品,在采购设备时,所选用的电机、风机、泵和变压器等应达到国家标准2级能效要求,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各项标准。在项目建设、运营等各阶段严格按照《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
(二)市发展改革局将不断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作为常态化监管手段,继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坚持查处并重,确保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到位,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附件: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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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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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大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在2022年度市级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目前检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市发展改革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按照20%的比例在2022年度市级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2022年大理市本级仅审查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次检查对象为大理市城镇综合管护提升项目。在完成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后,市发展改革局于10月26日到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核查资料的方式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监督检查结果
大理市城镇综合管护提升项目是在建项目,项目建设期限:2023-2025年,项目于2023年3月进场实施,已到位81辆新能源车,累计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占总投资20.19%。目前耗能主要为新能源车消耗的电力,项目业主单位通过优化垃圾点位清运路线、实行划片区路线区域负责制、完善用电台账清单等措施节约新能源车电力消耗,节能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问题。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过程中严格按《节能报告》选用节能型机电产品,在采购设备时,所选用的电机、风机、泵和变压器等应达到国家标准2级能效要求,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各项标准。在项目建设、运营等各阶段严格按照《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
(二)市发展改革局将不断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作为常态化监管手段,继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坚持查处并重,确保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到位,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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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大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在2022年度市级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目前检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市发展改革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按照20%的比例在2022年度市级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2022年大理市本级仅审查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次检查对象为大理市城镇综合管护提升项目。在完成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后,市发展改革局于10月26日到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核查资料的方式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监督检查结果
大理市城镇综合管护提升项目是在建项目,项目建设期限:2023-2025年,项目于2023年3月进场实施,已到位81辆新能源车,累计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占总投资20.19%。目前耗能主要为新能源车消耗的电力,项目业主单位通过优化垃圾点位清运路线、实行划片区路线区域负责制、完善用电台账清单等措施节约新能源车电力消耗,节能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问题。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过程中严格按《节能报告》选用节能型机电产品,在采购设备时,所选用的电机、风机、泵和变压器等应达到国家标准2级能效要求,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节能要求的各项标准。在项目建设、运营等各阶段严格按照《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
(二)市发展改革局将不断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作为常态化监管手段,继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坚持查处并重,确保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到位,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附件: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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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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