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0939N/2023-00105
- 发布机构:
【招聘公告】关于招聘喜洲镇行政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8月)
【招聘公告】关于招聘喜洲镇行政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8月)
- 2023年08月25日
- 来源: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文本】
为进一步增强喜洲镇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充实人员队伍,经喜洲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评,择优招聘。
二、招聘人数
拟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6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综合执法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二)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体能、技能和其它条件,能够保证工作时间。(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四)退役军人,有相关工作经历者,有C1、E驾照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4.有精神病史的;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执法队员情形的。
四、程序与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招满为止。2.报名地点:喜洲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喜珊市场申通快递对面)。3.报名要求: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1个月,经试岗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加绩效组成,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工资含相关保险费用、服务费)。
七、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二)招聘工作在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喜洲镇执法辅助人员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872—2451240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