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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发展专项规(2019—2035年)批前公示

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发展专项规(2019—2035年)批前公示

  • 2020年06月24日
  • 来源: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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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编制背景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均提出大力发展乡村民宿。2019年7月年国家旅游局出台《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行业标准,该标准填补了民宿行业管理上的空白。2018年7月13日,大理市发布《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当地民宿客栈。

二、规划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

规划年限:2019—2035年。其中,近期:2019—2021年,中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大理市11个乡镇(包括下关镇、凤仪镇、海东镇、挖色镇、双廊镇、上关镇、喜洲镇、湾桥镇、银桥镇、大理镇、太邑乡)、海开委、经开区及旅管委组成的大理市市域范围,面积约1815平方公里,研究重点聚焦于乡村民宿客栈。    客栈分布布局规划:规划近期大理市市域民宿客栈以提升现有客栈为主,疏减洱海核心区内民宿客栈,优化建设,逐步打造精品品牌民宿客栈,古城、下关内部分品质较低客栈逐渐减少,湾桥、银桥、喜洲、挖色等区域民宿客栈的数量稍有增加。规划中期大理市市域民宿客栈整治基本完成,客栈向环洱海区域外发展,民宿客栈数量略有增加,但古城及下关数量继续减少。规划远期大理旅游业进入全域旅游新时期,民宿客栈全域建设民宿客栈,打造世界级品牌。

三、规划编制审查情况

该规划已于2020年3月16日经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2次项目审查会议通过(大规委字【2020】2号),目前,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及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现将规划修改完善成果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24日

公示类别:

公示组织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示地点: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请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电话:0872—2508201,地址:大理市海东行政中心市委二楼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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