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0410C/2024-00001
- 发布机构: 大理市民政局
大理市2023年第四季度“阳光养老”公示
大理市2023年第四季度“阳光养老”公示
- 2024年01月04日
- 来源: 大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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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2023年第四季度“阳光养老”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大理州民政局关于实施“阳光养老”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人员补助类养老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高龄津贴
项目主要内容::对具有本市户籍的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5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100元/人/月的保健补助,对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400元/人/月的长寿补助。
实施情况: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大理市发放高龄津贴46496人次,258.945万元。
截至12月31日,2023年大理市共发放高龄津贴182170人次,1012.42万元。
项目负责人:秦亚松 联系电话:0872-2254406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项目主要内容:自2023年4月1日起,对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发放50元/人/月的服务补贴。
实施情况: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大理市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730人次,3.65万元。
截至12月31日,2023年大理市共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113人次,10.565万元。
项目负责人:秦亚松 联系电话:0872-2254406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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