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0410C/2024-00001
  • 发布机构: 大理市民政局

大理市2023年第季度“阳光养老”公示

大理市2023年第季度“阳光养老”公示

  • 2024年01月04日
  • 来源: 大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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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2023年第季度“阳光养老”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大理州民政局关于实施“阳光养老”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人员补助类养老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高龄津贴

项目主要内容:对具有本户籍的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50//月、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100//月的保健补助,对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400//月的长寿补助。

实施情况:2023年101日-2023年1231日,大理市发放高龄津贴46496人次258.945万元。

截至1231日,2023年大理市共发放高龄津贴182170人次1012.42万元。

项目负责人:秦亚松   联系电话:0872-2254406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项目主要内容:自202341日起,对具有本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发放50//月的服务补贴。

实施情况:101日-2023年1231日,大理市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730人次,3.65万元。

截至1231日,2023大理市共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113人次10.565万元。

项目负责人:秦亚松   联系电话:0872-2254406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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