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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 2019年09月03日
- 来源: 喜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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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上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喜洲镇人民政府承担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国有资产监管、群众(信访)、侨务、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村公路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城镇管理、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管理、法治建设、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农业技术推广、森林防火、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群众性体育活动、村容村貌、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维护、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洱海保护治理、乡镇环境卫生、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及古镇保护及旅游开发等职能和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环境保护,抓实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推进以洱海保护治理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进“七大行动”和“三线”划定生态搬迁。一是持续开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157起,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户、责令自行拆除整改7户,拆除违章建筑面积557.12平方米,私搭乱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扎实推进“两污”治理。投入4344万元,完成喜洲古镇和周城片区截污治污体系排查及管网完善工程。投入810万元,完成27座公厕建设并全部投入使用,全镇行政村公厕100%覆盖。完成辖区环湖截污一期、二期工程运行前网格化排查工作,发现问题107项,整改94项。全面推进农村化粪池及“四水全收”建设项目,三期共计新建化粪池9219座,完善管网2092户,兑付奖补资金2914.5万元。开展“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收取垃圾费242.7万元,清运垃圾2.03万吨;投入资金303万元,清理村落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2.4万吨,清理水面漂浮物、堆积物和污泥杂物等1495吨,收集畜禽粪便1.2万吨,实行蓝藻常态化处理机制,实现未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的水质目标,城乡环境卫生持续改善。三是健全三级“河长制”。开展河长巡河269次,整改问题114项,完善农田灌溉用水管控制度,累计农灌用水592.86万方,同比减少52%,抽水用电量同比减少36%。四是全力开展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工作。完成556户搬迁拆除任务,完成房屋拆迁、清运建筑垃圾35万方,兑付征收补偿资金6.71亿元,启动“1806”小镇喜洲片区前期工作。五是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排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期完成140辆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
2.坚持真抓实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项目建设推进有力。全面推进喜洲白族特色小镇项目建设,荣获云南省2018年度优秀特色小镇,获得省级财政补贴1.5亿元。投入9.8亿元,实施古镇三线入地、街区立面风貌整治、夜景灯光、机耕道路提升改造、环镇东路、8个自然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启动田园综合体、白族风情体验园、智慧旅游设施等文旅项目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卓有成效。完成娃哈哈桶装水生产线技改搬迁、德利雪冷饮加工厂搬迁、庆洞天都赛鸽中心等项目建设,完成丽思卡尔顿酒店选址文物地勘、龙街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场地回填及硬化等前期工作。
现代农业健康发展。以打造“洱海绿色食品牌”为抓手,扎实推进“三禁四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流转土地1.37万亩,实施大春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发放有机肥1059吨,实施农业结构调整,消除洱海流域大蒜种植,回收蒜种502.2吨、回收种植面积2510.8亩,签订禁种承诺书693户,禁种面积8372.9亩。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1.2万亩的绿色生态种植合同,建成花语牧场、海滨花卉园等生态循环观光农业基地,开发水稻--油菜生态化种植和车厘子等高附加值高原特色农产品。完成粮食总产量1.24万吨,交售烤烟1万担,实现烟农收入1502万元、烟税收入333万元。扎实推进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限养区内家庭牧场养殖户整改38户,有效控制畜禽粪便污染。发展优质高产水稻5000亩,建成“2260”有机烟千亩连片高效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以农业观光、绿色生态、休闲度假为主的新型乡村旅游业态初显成效。
文化旅游提质增效。围绕大理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扎实推进蝴蝶泉公园4A级景区评定工作;辖区景点各项服务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与全省同步上线运行,开展“绕三灵”“栽秧会”“火把节”等民俗活动,举办第二届“喜米”文化艺术节、“民族团结进步日”文化活动;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喜林苑-宝成府客栈、喜洲国际艺术公寓、杨焕南宅、喜洲民艺馆、龙湖湿地等旅游项目。持续深入开展道路沿线、蝴蝶泉、喜洲古镇等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不断提升旅游市场监督和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全镇文化旅游产业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接待中外游客367万人次,实现旅游经济总收入2.56亿元。
3.抢抓改革创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以喜洲镇和周城村委会被列为州级乡村振兴试点乡镇及试点村为契机,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方案,着力全面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完成喜洲自来水厂和入户管网“一表一户”建设,实现全镇城乡统筹供水全覆盖。完成大恩庄老年活动中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仁和省级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成功申报庆洞、作邑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上关“四位一体”试点项目、周城12村民小组州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文阁、作邑、永兴3个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争取财政奖补资金620万元。周城石佛路、文阁上登、永兴永宁3个老年活动中心项目,争取省级彩票公益金130万元。实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55户、非四类重点对象225户,完成市级验收和农户入住。全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抢抓深化改革机遇。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持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全镇15295户不动产分级认定审查工作,上关、仁里邑等5个村委会通过市级审查验收,全镇颁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37本。扎实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推动喜洲村2块集体土地2.2亩入市。加快“空心村”整治试点工作,完成文阁自然村14亩整治地块宗地测量、房屋拆迁、农户补偿兑付、地块平整等工作。统筹推进涉农改革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3.4万亩,农村集体资产权能股权证颁发2.12万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37万亩,兑付流转资金2219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194.2万元。
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大对正义门、市上街、菜市场等区域占道经营管理,规范摊点雨棚外观,成立马车协会规范马车经营。开展古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化解安全隐患,缓解交通拥堵。完成喜洲古镇和周城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场化运作,实现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一体化管理。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大凤路、大丽路喜洲段路域环境整治,检查车辆4.3万车次,拆除固定式广告牌530块,简易钢架14个,加强非煤矿山及砂石加工监管,关停砂石加工点8个,城乡风貌大为改善。
4.关注民情民生,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标准,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成立专业合作社,创新扶贫增收模式,整合资金1333.5万元,精准落实住房、健康、社保和教育扶贫政策,“百日行动”“户户通”“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等扶贫工作扎实推进,贫困户健康档案建档率、家庭医生签约率、农村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100%,金融扶持66户201人,全镇224户716人脱贫出列。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完成金河、河矣江、寺里和上关完小公厕旱改水项目建设,完成15所中小学校污水处理、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工程建设,建成喜洲镇二中教师周转房,启动仁里邑、庆洞、作邑和河矣江完小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加强营养加餐工作,实施营养加餐配送制度,发放营养膳食补助约399.84万元。全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育人环境明显改善。
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参保60958人、参合率94.5%,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19097人、缴费率达87.75%,完成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格认定842人。实施积极创业就业政策,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800人次,新增转移就业1900人,发放创业担保4户。落实中央各项惠民政策,发放各类社会事业费461.9万元、低保金327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62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补贴12万元、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各项补助资金244.7万元,完成公租房分配公示2批139户,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91对。
社会环境和谐融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狠抓平安喜洲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七·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镇工作,认真排查和妥善处置社会热难点问题38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信访积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6件,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治安案件257件、处罚201人次,增强查处违法技术手段,完成302个治安视频系统建设,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加大食品药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应急处置、防震减灾、民族宗教、老龄、统计、档案、殡葬、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全面加强。
5.狠抓纪律作风,改进政务服务效能
认真执行镇人大主席团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受理和办复市镇人大代表建议49件。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细化责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接听答复96128专线、市民服务热线81人次,切实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实行政府法律顾问、重大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努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工作作风提升年”和“工作作风效率提高年”活动,推行“全员积分管理办法”,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启动事业单位和国资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切实抓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压缩会议、精简文件,“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整治“庸懒散慢玩浮”问题,政风行风明显扭转,政府的公信力显著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2.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3.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4.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大理市喜洲镇财政所
6.大理市喜洲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大理市喜洲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8.大理市喜洲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大理市喜洲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大理市喜洲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1.大理市喜洲镇洱海和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安置转业军人干部3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7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7.24万元,占总收入的90.5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7.70万元,占总收入的9.45%。比上年收入合计4569.52万元对比减少994.58万元,原因为洱海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在本年度没有补助收入,或补助资金显著减少,同时上年财政结余资金多,2018年财政拨款数比上一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5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24万元,占总支出的68.01%;项目支出976.79万元,占总支出的31.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4368.61万元对比减少1315.58万元,原因为洱海保护以及其他项目支出减少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6.24万元。与上年1844.61万元对比增加23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增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6.79万元。与上年2524万元对比增减少1547.21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出相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2018年平安创建经费2.47万元;
2、2018年政府办公楼装修工程款20.00万元;
3、2018年协税护税经费1.00万元;
4、2018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州级补助7.32万元;
5、2018年治安巡防队及网格员人员经费24.84万元;
6、2018年度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66.25万元;
7、2018年义务兵优待经18.99万;
8、2018年入湖河道整治经费、河长制经费及州级驻镇“七大行动”工作队工作经费51.55万元;
9、2018年棕树河污染防治治理经费10.00万元;
10、2018年拨付各村洱海保护治理经费222.55万元;
11、2018年农村环境垃圾清运经费207.13万元;
12、2018年小城镇基础建设经费62.00万元;
13、2018年农村厕所革命经费8.00万元;
14、2018年森林防灾减灾经费172.69万元;
15、2018年其他扶贫项目资金支出55.00万元(含:拨庆洞村扶贫工作经费5万,拨产业扶贫资金50.00万元);
16、2018年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补助47.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27%。与上年2362.24万元对比增加241.10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3%。其中:
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4.4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支出;
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会议会务等其他人大事务费用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务)支出801.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人员工资、津贴及办公经费支出;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22.47万元,主要用于各村监控视频安装工程费用;
2010601(财政运行)27.82万元,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2010708(协税护税)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拨大理市税务局喜洲分局税收工作经费;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支出7.32万,主要用于拨付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州级补助办公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其中:
2040204(治安管理)支出24.8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巡防队、政府维稳办及网格员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其中: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30.20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其中: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66.25万元,主要用于各村党小组支部书记人员工资、人员经费及党建经费支出;
2080805(义务兵优待)支出18.99元,主要用于支付现役军人补贴: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53.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心人员工资、津贴和人员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2.5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其中:
2110302(水体)支出51.55,主要用于河道水污染防治经费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棕树河河道水污染防治经费;
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19.8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各村委会洱海保护、万花溪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经费;
2110399(农村环境保护)支出72.18万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垃圾清收、环卫保洁等费用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其中: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82.88万,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及办公经费;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00万,主要用于拨付村级环境卫生整治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19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2%。其中: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473.3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及办公经费;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72.6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森林防火经费支出;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33.48万元,主要用于洱海和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及办公经费支出;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庆洞村委会扶贫工作经费;
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支出47.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款支付;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408.09万元,主要用于对各村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工资、津贴及办公费用;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55.8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事业人员的乡镇补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9万元,完成预算的58.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的7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0万元,完成预算的53.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节省“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51万元,下降4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1万元,下降2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10万元,下降45.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9万元,占31.41%;公务接待费支出14.40万元,占68.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洱海保护“三线”拆迁、特色小镇建设、森林防火巡查、防汛防灾巡查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及相关单位至本单位业务指导、检查、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78万元,与上年178.49万元对比增加651.29万元,主要原因为洱海保护相关项目资金教上一年大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洱海保护等相关项目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支出以及拨给村级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7,627.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91.95万元,固定资产1,335.56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万,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51.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2.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大理市喜洲镇涉及绩效评价的项目支出主要有4个,其中:大理市喜洲镇林业防灾减灾项目172.69万元、大理市喜洲镇农村垃圾清运项目207.13万元、大理市喜洲镇村级洱海保护治理项目222.55万元、大理市喜洲镇脱贫攻坚经费55.0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为保障森林防灾减灾工作,投入经费172.69万元用于保障森林防灾减灾人员工资经费和采购森林防火物资,实现全年无森林火灾。拨付各村垃圾清运经费207.13万元,有效保障了各村垃圾清收清运,实现了农村垃圾应收尽收。拨付各村村级洱海保护治理项目经费222.55万元,保障各村入湖河道治理、环境卫生整治等洱海保护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强化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监管“四个落实”,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完成拨付庆洞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万元,拨付永兴村合作社产业扶贫发展资金50.00万。各项绩效评价结果均为良好。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年初任务安排,森林防灾减灾投入经费207.13万元,采购相应森林防火物资保障人员工资;拨付各村垃圾清运经费,实现13个村委会垃圾应收尽收;拨付各村洱海保护治理项目经费,保障各村洱海保护相关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拨付完成55万脱贫攻坚项目经费,实现庆洞村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我镇产业助力脱贫工作初见成效。喜洲镇2018年各项工作均达到任务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大理市喜洲镇人民政府设有4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的事业单位、6个事业单位,实有编制91个,在职在编职工92人(安置转业军人干部3人)。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3,574.94万元,整体支出规模与使用方向,总支出为3,053.03万元,日常支出2076.24万元,项目支出976.79万元。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洱海湖区保护界桩线(蓝线)洱海湖滨带保护界线(绿线)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界线(红线)。
“两不愁三保障”:指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丰衣足食,保证他们享有基本的教育权利、保证他们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保证他们有可靠安全的住房。
监督索引号5329011905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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