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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2021年07月27日
- 来源: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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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90101736101000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和任务: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负责市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负责本辖区内相关行业食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3、开展检验技术、质量标准、中药材种植及开发利用、民族药、相关产业发展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情报信息;4、完成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抽验、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等任务;5、接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单位的送样检验;6、完成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食品药品质量评价和考核任务;7、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相关检验工作;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相关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9、组织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州、市禁毒委的有关要求组织全市各类戒毒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10、开展全市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和反馈,并按规定上报州、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11、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品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再评价研究,开展药物滥用流行病学调查,参与本市严重、突发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再评价;12、对市级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站及报告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全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13、承办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负责市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负责本辖区内相关行业食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开展检验技术、质量标准、中药材种植及开发利用、民族药、相关产业发展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情报信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抽验、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等任务;接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单位的送样检验;完成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食品药品质量评价和考核任务;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相关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相关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7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01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7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5万元,占总支出的99.36%;项目支出0.50万元,占总支出的0.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5.65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市食药检所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9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98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5%。人均支出12.9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5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8.63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市食药检所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98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商品及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工会经费、福利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2019年经费支出较2018年经费支出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资产总额542.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55万元,固定资产8.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22.2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3.2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7.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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