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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 2024年05月08日
  • 来源: 大理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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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负责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相关工作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负责配合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事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参与协调各民族群众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负责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即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建设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辖区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协调、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承办少数民族及宗教领域文化、体育活动。

10、研究提出民族教育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古籍和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典籍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11、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示范区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示范区创建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推进示范区建设。

12、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民族成识别、变更等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两区”、各乡镇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3、加强对市内民族民间信仰的监测和管理,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及监管工作。

14、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两区、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员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访、机要、信息、档案、保密、保卫、外事、绩效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和党群工作;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参观考察事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民族科(人员编制2名,其中科长1名)

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参与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内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民族成识别、变更等管理工作;负责民族专项资金、专项贷款项目的调查论证、申报、实施和管理检查工作;负责民族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拟定或审定示范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指导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宣传示范创建经验;承担大理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大理市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和谐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处涉及民族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研究民族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分类指导和试验示范工作,统计、分析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城镇民族事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少数民族法治化、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建议;牵头协调做好社区民族工作,逐步建章立制、规范程序,逐步完善服务和有序管理;依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保障城镇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指导散杂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负责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联系指导市级民族学会团体相关业务工作,团结联系民族人士;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做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及文化精品扶持打造等工作;承办大型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涉及民族方面的广播影视、图书出版、音像制品以及民族学会内部使用出版物等的审查工作;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负责民族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宗教科(人员编制2名,其中科长1名)

开展宗教理论、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或拟订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推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负责宗教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工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审批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两区”及乡(镇)加强监测和分析宗教关系,调处涉及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研究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组织、指导做好宗教文化、教育、影像出版审查等工作;开展宗教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处理城市宗教关系,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内民族民间信仰的监测和管理,指导、帮助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负责对民族宗教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即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建设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承担联系宗教界人士的工作,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更加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做好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准确把握“五个着力”的重点任务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民族宗教问题、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做到发展让各民族参与、发展惠及各民族,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体目标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针,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宗教工作,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将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进一步巩固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到实处。

2、加大投入,保障经费。一是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进一步发挥好市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工作职能,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示范区建设工作能力。二是在认真组织实施好上级民宗委补助民族资金项目的同时,安排好示范区专项经费和市级民族机动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重点实施好银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大理镇银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凤仪镇江西村委会北塔三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省“十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解决好民族文化收集整理和抢救保护、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特殊困难、特困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学难、调处热难点问题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妥善安排宗教工作专项经费,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矛盾问题、隐患纠纷的及时排查和有效处置。

3、严厉打击、抵御渗透。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力度,对非法传教活动和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开展渗透活动始终采取高压态势。特别是随着宗教与国际恐怖组织的界线越来越模糊,社会上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为时有发生,宗教内外环境较为复杂,我们须按“固本化外”的要求,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依法打击非法传教,防止宗教与民族问题交织。

4、加强检查,严格考核。继续加强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民族宗教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成员单位和“两区”、各乡(镇)、各部门履行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工作抓得好的适当表彰,对拖延、贻误工作的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建设队伍,提高素质。继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职,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不断提高驾驭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9.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1.99万元,上年结转7.6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99万元(本级财力271.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9.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8万元,项目支出88.1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23(款)-01(项)”支出185.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等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退休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类)-34(款)-04(项)”支出88.1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及宗教工作热难点处理经费的支出。“205(类)-02(款)-04(项)”支出5.65元,主要用于对大理市范围内特少数民族高中学生的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301(类)-01(款)”支出3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1万元);“301(类)-02(款)”支出4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5万元);“301(类)-03(款)”支出3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1万元);“301(类)-08(款)”支出1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万元);“301(类)-10(款)”支出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万元);“301(类)-11(款)”支出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万元);“301(类)-12(款)”支出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7万元);“301(类)-13(款)”支出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万元);“301(类)-99(款)”支出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302(类)-01(款)”支出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32.00万元);“302(类)-02(款)”支出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302(类)-11(款)”支出7.2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26万元);“302(类)-13(款)”支出6.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0万元);“302(类)-17(款)”支出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302(类)-26(款)”支出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6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302(类)-28(款)”支出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万元);“302(类)-31(款)”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302(类)-39(款)”支出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万元);“303(类)-02(款)”支出2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万元);“303(类)-05(款)”支出4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万元,项目支出36.90万元);“303(类)-99(款)”支出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目录的项目为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018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760.00万元,2019年拟组织实施10个项目,拟向上争取资金475万元。具体项目为:

1.大理市上关镇青索村委会云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100万元;

2.大理市太邑乡太邑村委会大坪地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100万元;

3.大理市太邑乡者么村委会大白曲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100万元;

4.创建下关镇正阳民族团结示范社区80万元;

5.实施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大理三月街民族文化纪实纪录片制作10万元;

6.大理镇五华社区回族历史文化展示厅文化传承保护15万元;(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

7.喜洲镇璞真扎染20万元;

8.喜洲镇仕绅白族扎染20万元;

9.喜洲镇赵丕鼎白族绕三灵10万元;

10.宗教活动场所修缮2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预算中,基本支出较2018年增加6.08万元。

主要增加原因:基本工资正常调整增资及年底未能及时发放学生生活补助面形成结转;

(二)2019年预算中,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86.16万元。

主要增加原因:2018年财政收支矛盾较大,我部门部分项目支出无法纳入预算,2019年经调整已纳入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按公务接待规定产生的费用,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族宗教工作事务下乡及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民族事务。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5.宗教事务。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13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劳务费0.66万元,工会经费2.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补助我局工会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贯彻执行好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相关工作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负责配合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事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参与协调各民族群众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即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建设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辖区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协调、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承办少数民族及宗教领域文化、体育活动。研究提出民族教育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古籍和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典籍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示范区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示范区创建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推进示范区建设。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民族成识别、变更等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两区”、各乡镇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加强对市内民族民间信仰的监测和管理,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及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两区、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我局(部门)所涉及预算项目均为“三保”类项目,无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管理的项目,无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

第二部分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监督索引号5329010173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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