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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大理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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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民政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理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大理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市民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行使的职能有: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与管理、救灾救济、城乡社会救济及其他传统救济、社会福利事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老龄事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殡葬改革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大理市民政局、大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大理市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大理市殡仪馆、大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大理市福利院、大理市救助管理站、大理市儿童福利院、大理市中心敬老院,大理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健全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指导和监督全市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工作,承担大理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指导军供站、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防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6.贯彻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和指导全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司法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

8.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和彩票管理政策法规;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贯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指导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负责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制定大理市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14.指导、监督、管理民政事业费的使用。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90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10人。

离退休人员164人,其中:离休13人,退休15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0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461.0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1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43万元,上年结转4972.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3万元(本级财力64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04.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28万元,项目支出9540.0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770.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208-02-05老龄事务”支出87.42万元,主要用于市老龄办机构运转经费、部分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等支出;“208-02-09部队供应”支出115.34万元,主要用于市军供站人员工资等支出;“208-02-04拥军优属”支出99.86万元,反映双拥春节及八一慰问等支出;“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70.17万元,反映边界年检、地名普查等方面的支出;“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1.36万元,反映社团登记及年检、镇改街道相关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798.51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防灾减灾宣传、慈善救助资金及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等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81.02万元,反映三属定期补助及一次性抚恤金支出;“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181.61万元,反映伤残军人定期抚恤金支出;“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42.18万元,反映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休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08-08-05义务兵优待”支出15万元,反映优秀士兵一次性奖励金支出;“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支出83.71万元,反映参战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等人员补贴的支出;“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719.8万元,反映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自主就业金及退役安置工作相关支出;“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749.38万元,反映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金、无军籍职工退休费等支出;“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278.19万元,反映军休干部管理机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38.37万元,反映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自主就业金及退役安置工作相关支出;“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支出15.68万元,反映与退役安置相关的其他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189.71万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机构运转费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致孤儿童生活补助等支出;“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71.2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敬老院机构运转费用等支出;“208-10-04殡葬”支出352.16万元,主要用于市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机构运转经费及殡仪馆成本等支出;“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68.26万元,主要用于市福利一厂、市福利院、市低保中心机构运转经费等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719.49万元,反映与高龄补贴等有关的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7.2万元,反映婚姻登记处临时工工资支出;“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支出0.62万元,反映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的支出;“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350万元,反映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的支出;“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80万元,反映春荒救助等支出;“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12万元,反映衣被救助等支出;“224-07-99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支出15万元,反映因灾住房修建、火灾救助等支出;“224-05-99其他地震事务支出”支出131万元,反映政策性农房保险经费;“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715.9万元,反映城市低保金支出;“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353.07万元,反映农村低保金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支出45.73万元,反映临时性救助支出;“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支出322.11万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管理站机构运转支出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260.42万元,反映农村特困人员定期补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17.45万元,反映城市特困人员定期补助支出;“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63.6万元,反映国企改革人员、两案人员定期补助等支出;“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78.52万元,反映精简退职人员、老大队干部、离职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等支出;“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24.12万元,反映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资金及医疗补助等支出;“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支出403.8万元,反映城乡医疗救助支出;“220-04-07地震应急救援”支出0.9万元,反映地震应急、防震减灾相关支出;“229-08-08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支出2万元,反映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2328.92万元,反映福彩资金补助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等支出;“229-60-11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1.87万元,反映福彩资金补助四类重点对象生活保障等支出;“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142.33万元,反映部分基金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301-01基本工资”支出24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02津贴补贴”支出29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03奖金”支出6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07绩效工资”支出24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7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4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01办公费”支出1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02印刷费”支出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04手续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05水费”支出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06电费”支出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07邮电费”支出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支出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11差旅费”支出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13维修(护)费”支出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15会议费”支出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16培训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28工会经费”支出1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29福利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35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1万元,项目支出351.15万元);“303—01离休费”支出3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3—02退休费”支出93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万元,项目支出836.40万元);“303—04抚恤金”支出41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6.61万元);“303—05生活补助”支出286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2853.60万元);“303—06救济费”支出17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7.44万元);“303—09奖励金”支出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12万元,项目支出719.80万元);“399—99其他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59.90万元);“399—99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7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75.1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目录的项目为民政事业专项资金,2018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34.27万元,2019年拟组织实施3个项目,拟向上争取资金334.27万元。具体项目为:

1.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162.37万元。

2.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151.9万元。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46.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预算中,基本支出较2018年增加0.58万元。

基本支出较之上年无重大变化。

(二)2019年预算中,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4987.78万元。

主要增加原因:一是2019年安排26个项目,金额4932.04万元;二是项目结转资金4607.98万元,需在2019年继续组织实施。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大理市民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0.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了3.43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二是2019年报废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大理市民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大理市民政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市民政局到我市参观学习民政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大理市民政部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各项业务开展过程中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报废车辆一辆。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4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一、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二、报废车辆一辆。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报废车辆一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优待抚恤:是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的一项重要政策。

5.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社会上生活困难的人以及灾区的灾民给予物质帮助。

6.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当年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大理市民政局拟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5.11万元,其中:办公费9.77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14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3.84万,差旅费4.07万元,维修(护)费1.53万元,会议费3.27万元,培训费0.25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2.18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6.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专用材料费0.21万元,物业管理费0.72万元,其他费用0.91万元。较上年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大理市民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实现社会救济、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老龄工作、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福利彩票发行等相关民政业务资金的顺利发放及业务的正常推进。

2.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019年度安排财政预算专项项目总额4607.9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万元,本级安排4607.9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项目主要目标是: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2、无名尸处理费,防灾减灾宣传经费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对确认无人认领的尸体按规定程序支付丧葬费;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有关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危机意识和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能力。

3、国企改革抚恤和落实政策人员、“两案人员”生活补助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及时发放国企改革抚恤和落实政策人员、“两案人员”生活补助,保障补助对象生活。

4、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经费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为大理市104941户农房和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地震巨灾保险保障。

5、伤残军人三四级伤残护理费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伤残军人三四级伤残护理费。

6、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市级配套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7、老乡干部、离职离任村干部等生活补助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按时足额发放老乡干部、离职离任村干部等生活补助。

8、退役士兵安置费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9、孤儿、感染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市级配套资金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对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机构养育儿童、感染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费全覆盖。

10、一次性死亡抚恤及三属生活补助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发放三属定期抚恤金及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一次性死亡抚恤。

11、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市级配套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1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完成年度下拨两所在职职工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所需管理及活动经费,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维护服务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13、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完成年度下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所需人员经费,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维护服务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14、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军队复员干部生活补助、抗战老兵生活补助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发放军队复员干部生活补助,抗战老兵生活补助,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

15、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16、义务兵优待金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对全州获得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现役官兵,给予一次性奖励。

17、残疾人两项补贴中央、省级、市级配套经费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对全市一级、二级残疾人实现护理补贴全覆盖,对困难残疾人实现生活补贴全覆盖。

18、八一慰问经费,建档立卡户中现役及退役军人家庭走访慰问经费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做好慰问走访工作。

1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费用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地址清楚身体健康的求助人员及时处理,不在站内长期滞留,为其购买车票自行返乡,对于地址不清报主管局妥善安置,对于流浪病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病人病有所医、难有所助。

20、《大理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火化奖励金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严格依照《大理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发放奖励金。

21、高龄保健补贴市级配套项目,老年节系列活动项目,老龄事务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项目执行范围为大理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高龄(长寿)老人,通过项目实施使大理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高龄(长寿)老人都能享受到省、州、市三级党委政府的关怀,改善提高本市户籍高龄老人的生活待遇。让广大老年人群满意率达到95%。

22、城乡医疗救助市级配套资金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生活困难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进行医疗救助。

23、城镇居民低保市级配套资金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4、农村居民低保市级配套资金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5、殡仪馆收费收入成本部分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保证殡仪馆正常运转。

26、结婚证工本费支出项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认真做好我市婚姻登记工作。

第二部分大理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大理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监督索引号532901014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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