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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大理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 2019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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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90101242300000
大理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理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大理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国土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国土资源管理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矿业权年度出让计划、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有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依权限负责辖区内矿业权的审批、审查上报工作。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测绘法律、法规;编制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指导建立健全市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监督管理地图市场。
7.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8.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动态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国有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0.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管理市级规划矿区、对大理市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
11.负责管理地质矿产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
12.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参与苍山世界地质公园、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管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3.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5.承担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订、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6.承担大理市不动产登记职责。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大市政办发〔2015〕135号文件,大理市国土资源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大理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大理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大理市征地事务中心、大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个下属事业单位:
1.大理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测绘地籍科、矿产管理所、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局10个科室。
2.大理市征地事务中心是大理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统一征地工作,下设办公室、征收科、报件科3个科室。
3.大理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是大理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废弃工矿、砖场用地、滩涂地、闲散土地等未利用地及中低产田的调查、登记建档工作;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制定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立项和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协调和指导乡镇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工作;开展土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及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参与拟定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开展业务技术咨询、培训及经验总结推广。
4.大理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是大理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城市改造需利用的土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收购储备;管理和运作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范围的收储、交易土地,贷款融资收储资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组织储备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工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创造条件;筹措、管理、运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承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地价评估、土地测量工作。
5.大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大理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保护大理市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承担全市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不动产登记机构、簿册、依据、信息“四个统一”工作;做好不动产地籍调查,权籍数据库的更新及维护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各项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落实各项土地调控政策,加强用地保障。一是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利用和平衡好全市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保障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切实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完善土地一级市场,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市场配置率。三是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
3.全力推进大理市土地制度改革。按照《云南省大理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业务工作;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时足额发放监测员补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协助乡镇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实施双廊镇老虎箐和南北洪沟泥石流治理、双廊镇甸心洪沟和唐山箐泥石流治理以及苍山灵泉溪、锦溪、白鹤溪、莫残溪泥石流治理等地质灾害项目。
5.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加强矿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审批程序,提高行政监管能力。加强与市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使全市非煤矿山管理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6.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完成好大理至漾濞至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大理市境内段(属省“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市境内段、殡仪馆搬迁、大理市下关五幼等项目农用地转征收报批工作,做好其他拟征收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7.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进度。实施大理州大理市喜洲等3个乡镇庆洞等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大理州大理市上关镇青索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理市国土资源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0个;特殊单位供给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09人(其中: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1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8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512.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087.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4.37万元,上年结转10512.9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4.37万元(本级财力2574.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87.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08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38万元,项目支出10774.9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4(自然生态保护款)”支出922.71万元,主要用于非煤矿山关停生态修复等的支出;“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1(自然资源事务款)”支出9252.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机构运转、地质灾害防治等的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支出2679.08万元,主要用于空心村整治、土地执法等支出,“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6(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32.6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301”(类)工资福利支出208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47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6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类)-03(款)奖金支出11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28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6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02(款)印刷费支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05(款)水费支出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04(款)手续费支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06(款)电费支出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14(款)租赁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3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1077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0774.96万元);302(类)-28(款)工会费支出2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29(款)福利费支出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5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大理市国土资源局未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目录,2019年拟组织实施21个项目,拟向上争取资金26058.34万元。具体项目为:
1..2019年土地年度变更调查经费20万元
2.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129万元
3.不动产登记社会购买服务项目经费144.54万元
4.大理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经费66万元
5.矿山储量动态测量技术支撑经费10万元
6.矿产资源管理及日常巡查经费10万元
7.大理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经费30万元
8.大理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经费13.70万元
9.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及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经费418
万元
10.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经费5万元
11.大理市太邑乡者么红土坡因灾避让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费15万元
12.大理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专项经费6万元
13.大理市凤鸣村西侧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经费24.80
14.大理市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经费25000万元
15.大理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费16.80万元
16.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及耕地质量定级等工
作经费10万元
17.矿产执法动态巡查及案件查经费10万元
18.2019年度卫片执法检经费35万元
19.大理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巡查经费20万元
20.上关、太邑乡基准地价更新测算经费32万元
21.大理市太邑乡大脚村滑坡治理项目经费42.5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预算中,基本支出较2018年增加181.69万元。
主要增加原因:一是完善和规范津补贴增资;二是国土局机关人员增加4人。
(二)2019年预算中,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261.99万元。
主要增加原因:2018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净增261.99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大理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大理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大理市国土资源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8万元(扣除大理市征地中心公务接待费填报错误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务检查指导产生的费用,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大理市国土资源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正常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大理市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4万元(扣除大理市征地中心公务接待费填报错误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4万元(扣除大理市征地中心公务接待费填报错误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5.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土地收储:是指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动用国家优先购买权力,对流入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通过土地整理后作为储备用地的过程。
6.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大理市国土资源局拟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71.21万元,其中:办公费12.01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5.16万,差旅费4.09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3.25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劳务费37.64万元,工会经费28.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64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1.67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手续费0.1万元,租赁费0.08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34.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军转干部增加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导致工会经费缴纳数额增加、以及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土地卫片执法等工作业务费增加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大理市国土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州、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围绕脱贫攻坚、三线划定生态移民搬迁、洱海保护治理、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目标任务,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强化服务社会民生,不断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19年度安排财政预算专项项目总额261.9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万元,本级安排261.9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项目主要目标是:
2019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15.86万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做好2018年大理市辖区内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做好灾情、险情的上情下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理市挖色镇旗鼓山滑坡治理项目21.45万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按时按质完成挖色镇旗鼓山滑坡治理项目,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发挥实效。
大理市己早村滑坡治理项目69.81万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按时按质完成己早村滑坡治理地项目,让地灾治理项目发挥实效。
大理市挖色镇大成村第4自然村16组滑坡应急治理项目15万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按时按质完成挖色镇大成村第4自然村16组滑坡应急治理项目,让地灾治理项目发挥实效。
大理州委党校东侧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68.87万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按时按质完委党校东侧滑坡地质灾害应治理项目,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发挥实效。
大理市太邑乡己早栗子园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5万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按时按质完太邑乡己早栗子园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让地灾治理项目发挥实效。
大理州强制戒毒所滑坡治理工程42.5万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按时按质完成强制戒毒所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发挥实效。
大理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经费13.5万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紧紧围绕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注重点面结合、加强地灾项目监管、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基础工作,2018年开展好应急物资采购、应急体系维护、应急培训演练等工作。
第二部分大理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0101242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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