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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年02月07日
- 来源: 大理市洱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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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1日至9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洱海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洱海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市委巡察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党组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二是严格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2024年11月1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认领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抓好同类问题整改。
(二)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召开由局班子成员、支部、科室、站所负责人参加的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对问题逐项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配合部门,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从严抓好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抓整改,及时掌握整改情况,落实对账销号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持续抓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对巡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分析、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确保职工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核心要点,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重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自觉认责、履责、担责、尽责,认真抓实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三是严格监督。成立专门的监督审核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洱海增殖放流水生生物招标采购制度》,对招投标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动态地监控,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规范。
(二)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落实洱海保护精准治理工作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改完善《大理市洱海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和《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并通过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早学、例会分层次将党的最新精神、规定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上对下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蓝藻防控、增殖放流、水资源调度等工作。三是压实分管领导责任。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主动了解下属部门工作情况和困难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妥善处理下属单位存在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一是全力做好洱海保护相关工作。强化洱海藻情人防、机防、技防措施,洱海流域5座藻水分离站、6座降藻库塘和36台(艘)可移动除藻设备已全面完成维护管养工作,藻水分离处理能力达到52.2万方/天;科学规划确定湖滨生态带,严格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三区”管控实施细则》,强化洱海流域综合管控;加快修复湖滨生态带,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024年以来修复生态湖滨岸线24.6km,修复基底34.02万㎡,清除污染底泥39.5万m³,清漂清障121.81万㎡,恢复沉水植被28万㎡,恢复草地29.88万m2,打捞死亡水草1600吨,增殖放流鱼类和螺贝类396.9943吨,恢复水生植物种质资源15.2万㎡。二是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洱海管护中心各执法组设置安全管理责任人、安全员,建立安全检查台账,责任人、安全员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落实日检查登记、月排查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库房、油料库更换张贴油库安全警示标识,更换油库门锁并由执法组组长保管。
3.切实履行主责主业。一是营造全民治湖氛围。在“智慧洱海”公众号上开设了“曝光台”,定期曝光违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及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利用新型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条例》宣传,实施校馆合作,用“展览+教育”的形式全面开展洱海保护宣传活动,洱海科普教育中心2024年共接待观众1.9万人次,进行讲解149场。2024年11月26日,举办了“保护洱海·你我同行”—大理市中小学生书法绘画征集赛,强化“洱海卫士”小程序的宣传和应用,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洱海保护。二是强化以考促管作用。根据《大理市洱海湿地、库塘、滩地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引入第三方开展大理市洱海湿地、库塘、滩地管护工作;制定《大理市洱海湿地、库塘、滩地管护项目考核方案》,市洱管局、属地乡镇(街道)、市林草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和顺丰公司签订了《大理市洱海湿地、库塘、滩地管护项目补充协议》,明确了属地乡镇(街道)、市林草局、市住建局等单位作为现场管理主体负责对顺丰公司日常管护工作开展巡查检查和考核工作,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管护费拨付依据,形成市级部门、乡镇(街道)齐抓共管的局面,多方共同服务于洱海湿地、库塘、滩地管护工作,强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湿地、库塘、滩地正常运行。三是抓实廊道管理和执法工作。廊道管理方面,完成《大理市洱海生态廊道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初稿;委托云南云岭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编制完成《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多次现场检查督导,对绿化、管网等设施设备管护运行、复耕地块管理及上级交办事项等方面开展定期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执法方面,已制定巡查计划,并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兴盛桥以东区域游泳的劝阻,加强对垂钓的执法监管和处罚。已对海东镇北村加油站洱海滩地一级核心区内停放租赁车辆的公司进行了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将违规车辆移出滩地并将滩地恢复原貌。四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于尚未开始施工的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项目前期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进度。目前,大理市洱海特有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和恢复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督促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持续正风肃纪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作《大理市洱海管理局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记录簿》,建立班子联系党支部制度,对挂钩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指导11次。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审核把关,督促分管科室、站所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的教育培训。2024年11月11日在例会上通报了巡察指出问题,对部分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全局实现理政通打卡制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上下班纪律;办公室负责对未在海东行政办公区统一办公的下属单位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职工在单位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讨。
2.扎实推进“清廉大理”建设工作。结合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清廉机关”建设方案,突出党员干部带头学,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带头参加讨论交流,带动党员干部分享学习感悟,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纵深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由法宣科牵头,市洱海流域执法大队配合制定了2025年面向一线执法人员和洱海卫士执法辅助人员的宣传教育方案,同步持续开展宣讲,推进“清廉大理”建设。
3.规范工程建设和采购管理工作。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组织学习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法律法规,增强依法依规履职意识。完善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前期规划和论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确保今后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修订完善了《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在规划项目科成立招采专班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完善比价商议记录内容,制定完善自行采购记录,严格执行采购相关流程。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水资源管理所及生态中心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盘点,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纳统。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局开展清查盘点工作,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明确了资产的使用、保管和责任人。
5.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公务差旅制度“两个必须”的通知》、《大理市洱海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修订)》《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销程序,及时清理超范围慰问和违规报销费用。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充分发挥”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督促各站所、支部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及每年的学习重点制定学习计划、加强思想教育。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检查。扎实规范基础党务,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0月14日,举办了由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党组织换届工作培训,就换届工作程序、关键环节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局党组和党总支进一步加强对支部联系点的党建工作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运用“云岭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等工作,通过自查自改,不断规范党建日常工作。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12月2日至5日,组织各支部、各部门开展年终工作总结和组织业务培训,对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召开,从严审核班子成员提交的对照检查材料,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3.加强队伍建设。对水管所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制定了《大理市洱海管理局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属部门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审批,确保下属部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修改完善《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工作规则》,规范会议制度,会前各班子成员上报议题,由党组主要领导审核后,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完善了《大理市洱海管理局议事决策规则》,对党的组织、作风建设、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开支等做到集体研究决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范党内监督和决策管理。截至2025年1月,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非党组成员列席参加会议不作表态。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局党组将对已经整改的继续巩固强化整改成效,对完成阶段性整改的继续落实整改,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推动持续整改,杜绝“过关”思想和松懈情绪。把持续整改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与做好洱海保护精准治理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果。三是注重治本和源头预防,坚决防止老毛病反弹、新问题冒头。切实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及时分类梳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使之上升到制度层面。对出台的相关制度,强化执行,狠抓落实,切实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推动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872-2181042;联系地址:大理市海东行政中心政府主楼四楼大理市洱海管理局;电子邮箱:ehbhglj@163.com。
中共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党组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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