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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4年04月30日
- 来源: 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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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古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古保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动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收到反馈意见后,市古保局党组先后主持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会暨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巡察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会上专题研究了巡察整改工作,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领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二是细化整改内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积极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从严推动整改见效。严格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按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及时建立了“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限时整改督办,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思想政治引领力发挥有差距,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打折扣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
一是建立党组学习制度。按时间节点组织党组成员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加大谈心谈话力度。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局党组书记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细化分工及人员配置方案》,对机关科室责任分工进行了分解细化,压实岗位职责,提升工作效能。四是加强全局统筹协调。局党政主要领导主动协调配合,加强与分管领导的沟通与协作,坚持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科室、分管领导工作汇报,解决困难问题,高效推进工作落实。
2.规范议事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局机关内部管理规定之议事制度》执行议事事项,确保决策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加强对议事事项的研判和收集力度,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规范组织,适时召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三是修订完善局机关内部《办文制度》,严格规范机关公文办理流程。
3.扎实履行职责,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严把各类项目审批工作。修订完善了《大理古城建设工作规划初审办事指南》,严格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做好报审及审批工作。二是严抓规划巡查主体责任。制定了规划巡查工作制度及规划管控流程图,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规划巡查。三是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认真做好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认定及案件移交处置,有效遏制大理古城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四是健全日常巡查台账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台账内容,对巡查时间、路段、发现问题、处置情况等进行详实记录。五是完善检查审批流程。承诺办结审批时限,每周开展一次报件检查工作,推进完成了86户《准营证》的申报核办工作。六是暂扣物品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对暂扣物品及开具的暂扣单进行统计核对,建立台账规范管理。
4.加强古城消防安全的督促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移交消防部门对其依法处置。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排查力度,加密重点场所和重要节假日巡查频次,强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监督整改。
5.扎实开展古城电动自行车租赁集中充电专项整治工作
为降低大理古城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持续开展大理古城重点保护区违规租赁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排查涉及租车行业商户22户,取缔违规出租电动自行车商户13户及涉事车辆134辆。
6.加强古城精细化管理
一是建立投诉受理处置流程。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投诉人,了解具体诉求,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面对面进行问题反馈,及时高效处理。二是建立统筹协调联勤联动。强化大理古城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单位职能,进一步理顺与城管、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部门的权责边界,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降低大理古城城市管理投诉率。三是疏堵结合。着力提升大理古城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市级职能主管部门对摊位疏导点、便民停车点选址进行优化,确保大理古城秩序规范有序。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钱袋子”管得不紧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高风险人员,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二是强化风险防控。按照《局机关内部管理规定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岗位风险点进行全面摸排,全员依据岗位职责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并制定对应防控措施。三是组织开展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以“四严四抓”强化理论武装、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及执纪监督。四是完善考核机制。根据与上级部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班子成员组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量化细化机关科室、下属单位考核指标,强化日常督促落实,按时间节点开展考核。五是严格述责述廉。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年度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党组书记认真审核把关。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严格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按《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严格按慰问范围、慰问标准执行。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开支。对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费用真实、合理、合规。三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到接待有登记、事后有答复,认真核实信访问题,限时办理回复,解决好信访问题。
3.强化工程项目管理
一是严格招投标程序和流程。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组织召开“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招投标业务培训会”,强化招投标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应用,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提高业务能力,杜绝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发生,促进项目顺利实施,资金有效监管。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制定了《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工程结算等相关工作。规范合同管理,强化合同审查,细化合同要素条款,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严把经费报销等环节的审核,从源头上做好财务资金管理,签批手续不完备、附件不齐全、不合理的不报销、不入账。二是规范资产管理。修订完善《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定期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资产账物相符。三是着力加大拖欠款项的催缴力度,强化应收款资金监管。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落实落细党建各项工作
一是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总支制定《古保局党总支党员积分评定方案》,坚持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党员积分评定工作。二是按时收缴党费。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标准收缴党费。三是按照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细化部署、严格落实、全面总结年度党建工作,强化纪律约束,重点整治机关作风漂浮、工作敷衍应付、办文照抄照搬等顽疾。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高质量完成会前理论学习、意见征求、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二是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组织生活会纪律,加强会前准备工作,督促党员开展理论学习,严格按要求撰写个人材料,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3.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员发展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明确的5个阶段和25个步骤,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觉悟。牢固树立担当意识,积极主动工作。二是强化工作作风,对建房审批工作滞后等问题,督促业务科室和干部积极主动审核个人建房报建资料,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积极对接8户群众建房报审工作。
(四)关于“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扛得不稳不牢,成效不明显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组织召开2次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深挖根源整改到位。准确把握巡察反馈问题的重点和导向,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紧密联系市古保局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对症下药。市古保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实行全程督办,按照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确保了分工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古保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建章立制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抓好工作结合,全面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一)强化政治教育,持续增强党性修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边学习、边研究、边谋划、边落实,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全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逐条对照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实效。
(三)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带头从自身严起,发挥好示范标杆作用,敢于向棘手问题“动真碰硬”,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亲自部署安排,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让各项工作更加有起色、有规范、有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2670396;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博爱路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电子邮箱:dlgcbh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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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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