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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2年11月21日
  • 来源: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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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412日至610,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纪检组副组长、社保局、就业局支部书记、仲裁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统筹协调及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2022年7月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整改任务和目标,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每一项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件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4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整改措施95条,完善制度6项。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统筹谋划新时代人社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学用结合,不断健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例会学习、党小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学习签到和跟踪问效制度。二是严格会议议事制度。制定了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涉及人事安排、5000元以上公用经费的使用、当前重点工作和社保、就业资金发放、拨付等重大事项,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三是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协同推进人社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人社系统“统一”教育,引导局属各部门和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人社”思想和“一盘棋”意识。四是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各项补助资金。五是深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以“八类群体”为重点,加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宣传力度,开设“办不了,我来帮”窗口及“白语窗口”,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截至2022年9月30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召开党组会8次。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基金监督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机制,定期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前党组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二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制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制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制度》,规范档案查借阅手续,签订查借档案承诺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多次督促指导“吃空饷”问题整改,组织好每年10月集中开展的“吃空饷”自检自查工作,防止新的“吃空饷”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完善联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大理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出现的难点堵点,破除“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五是严把人事调动关。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5〕32号)精神,严格执行新招录、招聘的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规定。六是严把退休审核关。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政策,将公安部门审核作为办理正常退休的前置程序,有效预防因信息不共享导致违规办理情况。七是统筹开展技能培训。签订培训责任书,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培训机构监管,要求培训机构明确培训计划和进度,按计划和要求开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针对性,对每期技能培训班组织监督检查。截至9月30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4期3274人次,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408人。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温差,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高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安排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与局属各部门、党组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5名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共性和个性工作要求。二是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争当冰墩墩,构建清廉人社”主题集体廉政谈话。结合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的要求,局机关、社保局、就业局分层次开展谈话提醒,层层压实责任,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防患于未然。三是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重新梳理个人岗位100个,查找风险点210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17条。社保局党支部书记与2021年查找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描述空洞且无针对性的3位同志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明确支部纪检委员和各科室长严把第一关,凡是风险防控排查未结合个人工作岗位的,一律重新查找岗位风险点,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严把第二关,主要领导最后签字总把关。

2.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实地检查力度。采取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2022年实地抽查6家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完成168家企业上报材料检查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慰问规定》,慰问本单位会员生病住院或者直系亲属去世。三是厉行节约。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转变作风,厉行节约。在公用经费支出方面,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切实杜绝迎来送往等情况。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财务审核关,对手续不齐全,附件不规范,无发票的费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大理市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和大理市就业局两个部门日常行政经费支出范围和对象,避免两个部门资金混用。三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逐一补录固定资产账。四是严格执行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照采购目录和采购程序开展采购,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非特殊和必要情况下,一律不使用现金。五是规范使用管理服务费用。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金〔2018〕39号)《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2020年4月起,停止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发放给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补贴;2022年7月起,停止发放从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中列支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奖励补贴。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虚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机关党委会议。制定机关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召开机关党委会议3次,及时讨论研究社保局补选支委和发展党员相关事宜,安排部署近期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完善联系点制度。及时调整党组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联系工作责任,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市社保局党支部和市就业局党支部参与、指导支部工作10人次。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党员观看“云岭先锋”夜校栏目。由各支部、各党小组长负责督促提醒党员收看签到签退情况,“云岭先锋”夜校收看率逐步提高。加强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台账录入情况,及时完成“智慧党建”台账录入。四明确划分会议界限。严格区分支委会和行政办公会研究事项,党内工作等事项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单位业务等事项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五是重视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1周年、“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诗歌朗诵等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增强非党人员向党组织靠拢的意愿。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72人次。坚持“一对一”原则,既谈认知体会和思想又谈意见建议,认真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对谈心谈话内容不深入、应付了事的责令其重新开展谈心谈话。二是认真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办法,量化细化评价指标,为党员自评、民主测评和支委终评提供行之有效的依据,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3.关于推进‘两个革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落细工作。认真把好文字校对关,报送材料前由分管领导把关;针对部分《大理州创业担保贷款现场查验记录表》无现场查验人员签名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检自查,跟踪补齐回访材料,存入档案,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培训,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二是转变工作思路。增强攻坚克难的信心和主动作为的决心,及时讨论研究人社领域重点难点工作尤其是难以解决的问题,持续开展好“贴心服务在一线,助企纾困解难题”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答疑解惑,宣传政策。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务局关于服务窗口的各项规定,正确摆放公示牌,按要求着装。健全完善部门窗口服务管理规范和办法,从严要求干部职工遵守服务规范。指定专人负责接听“96128(12345)”专线电话,对专线电话运行不畅及时更换,实行好AB角制,对能立即办理的事项立即办理;立即办理不了的认真细致答复,按规定时限办结;不属于本系统办理的事项,积极帮助当事人对接协调,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与乡镇联系协调。积极与乡镇对接,请乡镇给予人才支持,尽量配齐、配强社保、就业工作人员,保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二是积极开展政策业务培训。2022年以来组织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开展就业业务培训6场次,参加培训180余人次。社保服务先锋队到乡镇对社保、劳保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保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目前,组织8场培训,涉及8个乡镇。三是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加强用工单位管理,要求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公益性岗位出勤情况统计表报就业服务科和第三方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大理州新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拨付岗位补贴的依据。

5.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局长办公会会议议事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规则。充分发挥局长办公会作用,适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安排部署讨论相关事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原则,研究讨论事项内容具体,领导个人的表态和意见逐一进行详细准确的记录,按要求发布会议纪要。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指出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确定公务接待的餐费标准、陪餐人数等,坚持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不接待的原则。二是健全完善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相关手续,会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审核。三是高度重视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等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做到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切实杜绝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的情况。

(五)关于立行立改问题”方面

涉及3个问题,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一是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实际事假、病假情况,如实申报本部门公务交通补贴。二是严格落实津补贴发放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学习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层层把关,严禁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三是严格标准报销交通费用。认真组织学习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层层把关,严禁出现违规超标报销交通费用的情况。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重点围绕公务接待、公用经费支出、政府采购、社保基金等领域,定期梳理细化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强化制度执行,以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实现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最大化。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章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2128069,邮政地址:大理市海东行政中心政府楼负一楼,电子邮箱:dlsldhshbzj@163.com。

          中共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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