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2410501/2024-00008
- 发布机构: 大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理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说明
《大理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说明
- 2023年12月18日
- 来源: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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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说明
一、起草背景、依据、过程
为进一步理顺大理市环境卫生行业发展顶层设计,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确保环卫设施布局建设符合大理市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满足基建程序要求,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底开展《大理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经多次讨论、深入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于2023年10月编制完成《大理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政务形式进行了第一次意见征询,市级9个相关部门及13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反馈,编制单位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规划专题汇报会,进行了第二次意见征询,市级相关部门及13个乡镇(办事处)参会,会后9个单位进行了书面意见反馈,编制单位按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2023年12月7日下午中共大理市委办公室、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听取了《大理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汇报,会上得到市相关领导一致认可。根据专题会议精神,2023年12月8日下午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收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2月28日报市政府审查,2024年3月15日大理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审查通过,2024年4月19日中共大理市委常委会审查通过。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创新体制、优化结构、统筹资源,系统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
2.编制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以洱海保护为统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以资源环境禀赋和生态安全为硬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明确底线约束。
(2)坚持绿色发展,低碳转型。坚持源头减量,促进循环利用,推进减污降碳,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综合运用法治、政策、技术、教育等手段,建立环卫行业绿色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
(3)坚持以人为本,品质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供给,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卫生问题。
(4)坚持改革创新、高效治理。鼓励科技创新,加强环卫系统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行集约用地、功能复合、绿色生态的建设模式,提升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5)区域统筹,因地制宜。按照区域协同、共享共建的理念,加强全市环卫基础设施的系统谋划和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建设全覆盖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共同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6)提前布局,着眼未来。充分考虑环卫设施的邻避效应,独立式环卫设施提前谋划、提前布局,配建式环卫设施与主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做好战略预留。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大理市全域,包括下关街道、太和街道、满江街道,大理镇、凤仪镇、喜洲镇、海东镇、挖色镇、湾桥镇、银桥镇、双廊镇、上关镇和太邑彝族乡。重点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基准年2022年。
(三)规划对象
本规划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粪便、园林绿化垃圾等各类生活源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理设施,道路保洁设施设备,公共厕所、环卫停车场、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等其他环卫设施。
(四)规划框架内容
《大理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3-2035年)》由规划文本·图件(10个部分、52条、28张图纸)、规划说明(共15个章节)组成,规划文本·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文本·图件框架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分7条,一是编制目的;二是指导思想;三是规划原则;四是规划范围;五是规划期限;六是规划对象;七是编制依据。
第二部分:规划目标与指标。分2条,一是规划目标;二是规划指标。
第三部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分12条,一是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二是分类收集容器;三是分类收集设施;四是生活垃圾量预测;五是生活垃圾收运方案;六是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七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八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九是厨余垃圾处理;十是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处理;十一是飞灰和炉渣处理;十二是填埋场治理。
第四部分:其他固废收运处理规划。分12条,一是建筑垃圾产量预测;二是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三是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四是大件垃圾产量预测;五是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六是大件垃圾收运处置设施;七是粪便产量预测;八是粪便收运处置体系;九是粪便收运处置设施;十是园林绿化垃圾产量预测;十一是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十二是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
第五部分: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分3条,一是环卫停车场规划;二是公共厕所规划;三是环卫工人作息场所规划。
第六部分:保洁系统规划。分2条,一是道路保洁规划;二是水域保洁规划。
第七部分:环卫设施集约建设规划。分2条,一是固废综合处置基地;二是垃圾分类转运中心。
第八部分:重大项目汇总。分2条,一是项目汇总;二是近期建设计划。
第九部分:规划实施。分6条,一是市场化运行;二是信息化管理;三是科技化发展;四是应急方案;五是环境保护;六是规划保障措施。
第十部分:附则。分4条,一是规划法律地位;二是规划变更要求;三是规划生效日期;四是规划实施和解释权。
图纸部分:共28张。01.城市区位图、0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03.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04.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现状布局图、05.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06.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07.固废综合处置基地规划布局图、08.垃圾分类转运中心规划布局图、09.满江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0.北区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1.东城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2.海东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3.古城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4.凤仪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5.喜洲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6.上关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7.双廊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8.挖色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19.湾桥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20.银桥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21.太邑分类转运中心规划选址图、22.中心城区环卫停车场规划布局图、23.东部环卫停车场规划选址图、24.中部环卫停车场规划选址图、25.北部环卫停车场规划选址图、26.水域保洁管理站规划布局图、27.公共厕所规划布局图、28.环卫工人作息场所规划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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