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8083615W/2024-00018
- 发布机构: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2024年04月30日
- 来源: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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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理顺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信件邮寄
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大理市海东行政中心政府楼二楼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67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dlsjsjgpsk@163.com,邮件请在主题中标明“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内容。
三、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0872-2255916,传真0872-2255916,传真请在首页注明“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大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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