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B0U719148/2022-00022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大理市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情况说明

《大理市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情况说明

  • 2022年02月22日
  • 来源: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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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大理市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相关规定,为依法依规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我局根据要求于2022年1月7日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对《大理市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20日。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十一份25条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经我局分类后,分别如下:

第一类意见建议:政策咨询2条;

第二类意见建议:工作建议11条;

第三类意见建议:宅基地申请3条;

第四类意见建议: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2条;

第五类意见建议:建筑风貌管控建议2条;

第六类意见建议:洱海一、二级区保护区的拆旧建新3条;

第七类意见建议:优先审批1条;

第八类意见建议:简化审批程序1条。

经过研究,以上25条意见建议都有重要意义,前五类意见建议与《大理市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不符,将不采纳。第六类意见建议有《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和《洱海二级保护区内农村住房确需修缮加固或者拆除重建管理办法》(大建规〔2021〕1号)文件规定,将不采纳。第七类意见建议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的意见,在《大理市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已体现,故不采纳。第八类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将不采纳。再次感谢社会公众对于我局工作的大大力支持。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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