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d52948900/2024-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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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 2024年06月26日
- 来源: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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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是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负责“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负责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配合省级、州级开展重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在组织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初审;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十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承接好上级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2.会同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市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自然资源局对河道30米以外的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航运安全负责。
3.与市水务局有关地下水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热水、矿泉水等地下水的有关矿产资源属性的管理工作。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杨 晶:主持局党组工作,领导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黄雪雁: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继昭:分管财务科、规划建设审查二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湾桥自然资源所、上关自然资源所。
党组成员、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杜学胜:主持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工作,分管海东自然资源所,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继昭联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行政审批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杨:分管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测绘及调查监测科、太和自然资源所、喜洲自然资源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飞云明:分管局办公室、规划项目监管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大理自然资源所、银桥自然资源所。
副局长 赵红伦:分管执法监督科、生态修复及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关自然资源所、太邑自然资源所。
督查员 毛旭香:分管规划建设审查一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窗口、双廊自然资源所、挖色自然资源所。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继能:主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分管满江自然资源所、凤仪自然资源所,协助赵红伦副局长联系执法监督科、矿管科执法工作。
局领导AB角分工协作关系:
杨 晶—杨继昭
杜学胜—毛旭香
李 杨—飞云明
赵红伦—李继能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规划建设审查科、自然资源测绘及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行政审批科、规划项目监管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执法监督科、生态修复及地质勘查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独秀路行政办公区四号楼二楼。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000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2-2123781,传真:0872-2124143。
负责人:杨晶
(2024年6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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