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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太邑彝族乡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市太邑彝族乡机构设置情况

  • 2024年01月02日
  • 来源: 大理市太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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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太邑彝族乡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一)监察室

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市监察委员会向太邑彝族乡派出监察室,名称为“大理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太邑彝族乡监察室”,与乡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承担。

(二)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承担纪检监察、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秘、会务、党务政务信息、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电子政务、国家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等职责;负责乡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科协、对外交流、为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等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商务、招商引资、工业信息和科技、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禁白、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教育体育、民政、残疾人、慈善、殡葬、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村便民服务指导等职责。

4.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承担人事、机构编制、信访协调、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和党代表联络工作,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负责村建设和驻村工作队员、村及村干部考核和管理指导工作;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民族宗教、侨务、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负责综合协调、项目建设等工作。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备。加强政策落地和督导检查,协调各部门推动乡村振兴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事业单位设置

(一)大理市太邑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理市太邑彝族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大理市太邑彝族乡专职消防队)

1.承办农业林业、林业草原、水务、农业机械、农经、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用物资、扶贫开发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和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

2.承担辖区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以及其他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实行纪律队伍标准严格管理;日常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

(二)大理市太邑彝族乡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承办文化宣传、旅游、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广播电视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三)大理市太邑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公路建设维护、村容乡貌、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四)大理市太邑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理市太邑彝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1.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卫生健康、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2.承办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服务性工作。

(五)大理市太邑彝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大理市太邑彝族乡消防工作站)

1.主要负责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由市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以及地方性法规编制的权责清单明确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以太邑彝族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级部门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及协作机制,并接受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乡域内市级部门派驻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 

2.负责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覆行本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依法赋权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负责辖区防火巡查检查,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应急疏散演练和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承担太邑彝族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辖区村委会开展消防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太邑彝族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消防工作任务。

(六)大理市太邑彝族乡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承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环境卫生等服务性工作。

(七)大理市太邑彝族乡财政所

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对付管理和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的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总和监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三、太邑彝族乡领导班子成员

李进军 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张国相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维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联系、协调、处理全乡重要工作;负责党建、政法、国家安全、信访协调、法治建设、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统战、民族宗教、禁毒、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五创两争”等工作,分管乡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太邑派出所、太邑司法所。负责党务政务、宣传、政协、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工作。分管乡党政办(含为民服务中心),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鑫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负责全乡驻村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桥进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乡党政办(人大工作)

洪灿金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工作,分管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赵文敏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妇联主席,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建、干部管理、老干部工作。分管乡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家贤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保障、人口、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民政、残疾人、慈善、殡葬、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村便民服务指导等工作。分管乡党政办(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联系太邑卫生院。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春宾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乡监察室主任,主持乡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分管乡党政办(纪检监察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智荣 副乡长,负责财税、移民安置、经济发展计划、商务、招商引资、工业信息、科技、企业管理、统计、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等工作。分管乡财政所、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太邑供电所。分管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向鱼 副乡长,负责乡村振兴、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国土空间规划、违章建筑整治、农村个人建房、村容村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自然资源管理、城镇管理、乡村治理、人力资源、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工作。分管乡乡村振兴办、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太邑自然资源所。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瞿晓瑜 太邑司法所所长,主持太邑司法所全面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矫正、基层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基层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协助党委分管领导抓好政法、社会治理、信访协调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楠萍 乡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中队中队长,负责洱海流域内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政府分管领导抓好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文化宣传、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教育体育等工作,分管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教育体育)。联系太邑中心校、市民族中学。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大理市太邑彝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2—2426006

传真号码:0872—2426079

来信来件地址:大理市太邑彝族乡人民政府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426006

五、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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