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h32040600/2023-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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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财政局
大理市财政局
- 2023年08月04日
- 来源: 大理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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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理市财政局机构设置
大理市财政局是大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大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理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关于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市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市本级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等情况。组织全市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全市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贯彻执行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法规。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八)贯彻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汇总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国有资本收益。
(十)审核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审核市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
(十二)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会计工作。贯彻执行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根据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承担资产评估行政监管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
(十五)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措施建议。
(十六)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行业监管。
(十七)负责市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参与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八)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十九)根据市政府安排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根据市政府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十一)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二十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州市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二十三)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和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二十四)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十五)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理市财政局设2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对外合作科(金融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行政审批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网络信息科、金融稳定科、地方金融监管科、产权管理科、考评分配科、改革和发展科。
二、班子成员
杨春淑 党委书记、局长
杜清芳 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东铃 党委委员、大理市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汉玉娟 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雪坤 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大理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郑保佳 党委委员、副局长、市金融办主任
谢中梅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宁 副局长
阿丽红 市国资委副主任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19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872-2282106(兼传真)
大理市财政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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