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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海东镇机构设置

大理市海东镇机构设置

  • 2023年10月30日
  • 来源: 海东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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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一) 监察室

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大理市监察委员会向海东镇派出监察室,名称为“大理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海东镇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镇纪委监察室承担纪检监察、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承担纪检监察、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人事、机构编制、信访协调、文秘、会务、党务政务信息、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电子政务、国家安全、保密、财务及金融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对外交流、为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镇辖区政协委员联络和对上联系。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自然资源管理、村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乡(镇)村公路管理、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政资源管理、水利建设与水政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商务、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城镇管理、乡村治理等职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慈善、殡葬、移民安置、人口、计划生育、科技、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管理、村级便民服务指导等职责。

4、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承担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和党代表联络工作,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负责村委会建设和驻村工作队员、村委会及村干部考核和管理指导工作;承担法治建设、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民族宗教、侨务、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及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攻坚;承担脱贫攻坚规划制定、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易地扶贫搬迁、扶贫系统管理、项目库建设、扶贫档案资料管理,协助行业扶贫;负责扶贫资金管理及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做好小额信贷审核工作;组织挂钩帮带扶贫,协调组织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救灾扶贫、产业扶贫,落实扶贫措施,负责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三)事业单位

 1、大理市海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理市海东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大理市海东镇专职消防队)。承办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农业机械、农经、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用物资、扶贫开发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和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辖区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以及其他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实行纪律队伍标准严格管理;日常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

2、大理市海东镇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旅游、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广播电视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大理市海东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公路建设维护、村容镇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4、大理市海东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理市海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生健康、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办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服务性工作。

5、大理市海东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大理市海东镇消防工作站)。主要负责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由市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以及地方性法规编制的权责清单明确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以海东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级部门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及协作机制,并接受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镇域内市级部门派驻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负责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本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依法赋权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负责辖区防火巡查检查,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应急疏散演练和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承担海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辖区村委会开展消防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海东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消防工作任务。

6、大理市海东镇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大理市海东镇洱海管理所)。承办洱海保护治理、环境卫生等服务性工作。

7、大理市海东财政所。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的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海东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镇党委书记:杜凯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晨光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颜晧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文辉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吕绍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少玖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易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杨晔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陆翠萍

副镇长:赵孝林

副镇长:陈磊

副镇长、海东派出所所长:杨寿斌

海东司法所所长:赵艳枚

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中队中队长:杨勇

三、办公地址

大理市海东镇向阳村向阳街海东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006

工作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2479041

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2479047;传真0872-213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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