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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 2024年10月14日
  • 来源: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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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是大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法律和方针政策;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一区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大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大理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班子成员

党委书记  局长  陈学劲   领导并主持市应急局党委、局机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  副局长  赵寿军   

协助局长负责大理市地方综合应急大队日常管理协调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大理市地方综合应急大队。

党委委员  副局长  赵锦桐   

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统筹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协助做好指挥中心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援力量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应急局党支部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预案管理和政策法规宣教科、应急指挥中心。

党委委员  副局长  田占青   

协助局长负责局党务、平安建设、党风廉政、保密、档案、政法、固定资产、招投标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工会日常工作。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工科、办公室。

党委委员、副局长  施林伟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责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科、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三、内设科室

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预案管理和政策法规宣教科、政工科。

四、办公地点

大理市全民健身中心综合馆。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2195033(电话),0872—2195011(传真)。

负责人:陈学劲

(2024年10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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