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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理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目录(2024)的政策解读
关于大理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目录(2024)的政策解读
- 2024年07月26日
- 来源: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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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落实好省、州关于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要求,避免乡镇(街道)在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的情况,确保赋权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大理市印发了《关于公布大理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目录(2024)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大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大理市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和《关于公布大理市2023年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的决定》分2批次对乡镇(街道)进行赋权。2024年,经对各乡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情况进行深度调研,存在赋权不精准的情况,大理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统筹市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二、《决定》拟定过程
为确保相关工作与2023年乡镇赋权工作有效衔接,根据“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由各乡镇(街道)对各自身权力清单内的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针对“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先由乡镇(街道)提出意见,再由市级部门就乡镇(街道)提出的事项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经补充完善,乡镇(街道)和部门达成一致意见以后,报大理市人民政府审定形成《决定》。赋权事项调整情况为:下关街道原赋权117项,拟收回65项、继续赋权52项;太和街道原赋权117项,拟收回63项、继续赋权54项;满江街道原赋权117项,拟收回64项、继续赋权53项;大理镇原赋权117项,拟收回38项、继续赋权79项;银桥镇原赋权117项,拟收回51项、继续赋权66项;湾桥镇原赋权119项,拟收回42项、继续赋权77项;喜洲镇原赋权117项,拟收回42项、继续赋权75项;上关镇原赋权117项,拟收回55项、继续赋权62项;双廊镇原赋权118项,拟收回45项、继续赋权73项;挖色镇原赋权117项,拟收回59项、继续赋权58项;海东镇原赋权118项,拟收回51项、继续赋权67项;凤仪镇原赋权118项,拟收回48项、继续赋权70项;太邑乡原赋权117项,拟收回52项、继续赋权65项。
三、相关要求
《决定》印发后,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赋权事项调整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各乡镇更好地履行行政职权。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规范行使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市级相关部门要对行政职权事项和赋权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评估,并严格按照省、州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对策,将全省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相关文件: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理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目录(2024)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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