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109586B/2024-0003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10369640000
  • 发文字号: 〔 2024〕
  • 主题词: 森林草原 防火
  • 体裁: 通知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严管野外用火专项行动的方案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严管野外用火专项行动的方案

  • 2024年03月14日
  • 来源: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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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海东开发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近期省、州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管控和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严管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强化基层源头治理,突出宣传警示教育,认真治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全民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专项行动

要坚持以防为主,抓基层、抓源头、抓关键,抓住春耕备耕、清明节祭祀等重要节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山户、林区施工单位(企业)、林区经营单位和个人为重点,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落实台账和会议记录工作机制。从2024年3月14日至4月14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以群众会、火塘会、院坝会等形式为载体,3月20日前和清明节前,至少各召开一次户长会,和群众面对面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和政策宣讲;二是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告知;三是通过现场播放警示片,开展一次森林火灾警示教育。通过面对面宣传、一对一讲解,把宣传警示教育工作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做到入脑入心、家喻户晓,打通森林草原防灭火”最后一公尺”,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人民防线。

(二)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

要按照“预防为主、打防结合、重点整治、集中查处”的原则,重点针对林区和距离林地200米范围内的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施工作业用火、野外生活用火以及各类失火、纵火引发森林火灾犯罪行为,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护林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坚决遏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公安机关接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报警,要第一时间出警,坚持“四快四细”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侦办打击效能。公安、林草、应急部门要加强协作,进一步健全涉火案件线索通报、证据移交、联合执法等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期间依然无视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各级要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强化警示震慑力度,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林业草原部门具体负责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深入开展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苍山等自然保护区、临洱海面山、城市面山、苍山世界地质公园等重要区域和重要目标,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工信、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及石油化工、电力等企业要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组织下,协同开展本行业领域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四)强化督导考核。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林长制等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查、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调查评估等方式,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落地。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调度统计,认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严管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部门将开展情况统计表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分别于每周四17:00前报市森防指办公室(联系人:熊能,电话:2184313,传真:2195011)。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关于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严管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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