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109586B/2023-0016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73913897000
  • 发文字号: 〔 2023〕
  • 主题词: 信息公开
  • 体裁: 通知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 2023年01月17日
  • 来源: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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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海东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2〕—67)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函〔2023〕1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大理市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内容,规范编制

(一)总体情况。这一项报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重在聚焦主题、简明客观,篇幅原则上不超过一千字。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包括(一)(五)(六)(八)共四项,其中,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第(六)项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各项数据核定期限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务公开透明进程。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此项内容重在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查找问题要有针对性,改进举措要有实效性,不得出现敷衍了事甚至年年雷同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一是各行政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包括发出收费通知件数、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二是各行政机关依据《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99号)要将本地本部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报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形成本地区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三是各行政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将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明确时限,集中公开

2023年1月31日前,海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编制完成本级政府、本单位2022年信息公开年报,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含纸质公文和可编辑电子文档),并通过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2年”栏目向社会公布。(联系人及电话:胡晓霞,0872-2175999)

三、统一要求,确保质量

(一)年度报告的编制体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格式模板见附件1),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数据真实准确、文字简洁精炼,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年报质量和实效。不得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敷衍应付甚至年年重复雷同的现象。

(二)编制并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的重要内容,将纳入大理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海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公布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在法定公开时间节点后对各部门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情况进行检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需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单位名单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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