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109586B/2023-0019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01391597000
- 发文字号: 大市政发 〔 2023〕 25号
- 主题词: 行政职权
- 体裁: 决定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理市2023年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的决定
大市政发〔2023〕25号
- 2023年12月01日
- 来源: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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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大理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赋权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公布《大理市2023年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以下简称赋权目录),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明确乡镇(街道)基本职权、向乡镇(街道)赋权扩能,是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赋权目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相关工作的推动和落实。
二、明确职责权限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对统一赋权的事项,13个乡镇(街道)在各辖区范围统一实施,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各乡镇(街道)同时实施自选赋权事项。对赋权事项,各乡镇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规范指导。
(二)明确责任范围。第二批赋权事项范围含统一赋权事项81项以及各乡镇(街道)自选事项赋权事项,81项统一赋权事项,13个乡镇(街道)在各辖区范围统一实施;各乡镇(街道)自选赋权事项共18项(其中下关街道、太和街道、满江街道、大理镇、银桥镇、喜洲镇、上关镇、挖色镇、太邑乡各1项,双廊镇、海东镇、凤仪镇各2项,湾桥镇3项)。
(三)明确赋权方式。此次赋权事项,行政许可类事项赋权方式为委托,行政处罚类事项的赋权方式为下放。
三、强化能力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市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提高乡镇(街道)承接能力。
四、加强日常监督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大指导督查工作力度,加强对《赋权目录》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赋权目录》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市委编办负责做好乡镇(街道)机构设置调整,实体化组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市司法局负责牵头组织培训移交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梳理编制乡镇执法清单。
五、坚持动态调整
事项赋权后,各乡镇(街道)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程序予以确认和公布。权责清单尚未完成动态调整前,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执行。
在本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编制完善权责清单(包括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调整本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同步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更新有关事项及内容要素,并加强宣传解答和贯彻落实。
附件:大理市2023年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大理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理市2023年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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